全部已履行是不是結案_案子全部已履行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這個應該是說案子已經結案了。并且雙方 己按法律結案規定的要求。各自履行了義務。也就是說本案己經處理完結。
你們是私下交付的?如果是,對方不承認的話,就很麻煩,法院也無法證明被告已履行義務,對方完全可以依調解書申請執行,當然,對方承認的話,只要不申請執行,被告就無需再履行一次還款義務了。如果是經法院過付的款項,就不用擔心了,因在法院有記載,對方就不能申請執行了。
建行是原告,是申請執行人,法院判決它勝訴,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你到底是履行了部分判決義務,還是已履行了判決確定的全部義務?如果是全部履行,執行案件應當終結。
按你所說,你還了一部分錢(本金加執行費訴訟費),是否把利息也償還了?如果你沒有支付利息,除非建行向執行局書面聲明放棄利息的執行請求,否則執行案還沒結束。法院說申請執行人申請結案,是否有依據?如果建行申請結案,為什么不認可結案通知書?
其實是很清楚的問題:你是否履行了判決的全部義務?建行是否同意按你已經履行的義務結案,而放棄其他要求?弄清楚了就很簡單。
一般來講,現在強制執行程序要求六個月執結。法院都有各種績效統計的要求,因此六個月快到了,分管的法官會通知申請人,準備終結本次執行。當然了,申請人不同意并不影響終本案子。
案子終本以后,對于法院系統,從統計數字上來說這個案子列入執結的統計,因此法院年底公布的數字都是執結率百分之九十多,這個數字包含終本的數字。對于申請人來說,今后有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隨時可以恢復執行。另外法院還會定期檢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發現財產隨時恢復執行。對于被執行人來說,案子終本不等于沒事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仍然有效,不主動履行的話永遠不會解除。
例如,青島即墨的老賴武鑫(原籍沂水),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殘,在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玩失蹤,今年八月份案子終本。其后,申請執行人在法院的幫助下,查獲了武鑫在即墨獲取工資轉移財產的證據,以及多次違反限高令乘坐民航、高鐵的書證、視頻資料和資金來源證明,這些資料都是這個老賴拒執犯罪的鐵證。最近法院聯合保險公司在各大媒體發布懸賞通告,凡是提供確切線索幫助法院拘留到這個老賴的,獎勵現金一萬元,提供其財產線索的,按查獲財產的10%給予獎勵。懸賞通告發布以后,已經收到很多重要的線索。看來,將這個黑心老賴送進監獄的日子不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