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現場如何開展工作_法醫學畢業就業情況如何?
特邀律師
首先,法醫參加現場勘察能大幅度提高現場痕跡、物證的發現率、提取率和利用率。第二,參加現場勘察能解決解剖室和實驗室中不能解決的問題。第三,現場勘察可以提高法醫鑒定質量,防止可能出現的偏差。第四,可以根據現場的某些所見,幫助推斷死亡時間。第五,通過現場試驗可重現現場勘察時已經消失的某些跡象,為法醫鑒定工作補充條件,使鑒定說服能力更強。第六,法醫工作者參加現場勘察,能最大限度地為偵查部門提供線索,縮小范圍,確定方向。第七,法醫參加現場勘察,可以更加準確地分析作案過程。第八,法醫參加現場勘察,可以為串并案提供線索。
錯了,法醫情況很好,男生幾乎全能在第一年就業。但是法醫出現場是個技術+體力活,肯定男生更合適。女生一般去實驗室,做做DNA什么的。隨著各級公安局法醫實驗室的整體提升,女生應該也會招的,但肯定不會太多。女孩子要學醫,就學個別的吧,法醫確實不太適合。 另外想說一下:你自己的身體條件要過關,法醫將來要去公安局,身高什么的你得夠(視力從今年開始不要求了)。嚴重鄙視那種只求錄取率的學校!招那么多女生進去學法醫,最后不能就業,浪費人家的時間和精力,根本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首先感謝邀請回答。
自我介紹一下,我就是個法醫,是出非正常死亡現場以及檢驗解剖尸體的法醫,法醫病理研究生畢業以來工作也是第十幾個年頭了。這個問題還是我來回答吧,也把自己的親身感受說一下。有對法醫知識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
法醫分不同專業(現場、遺傳、毒化等),也分不同部門(公檢法司還有社會鑒定機構的法醫),在這里我僅代表公安出現場法醫說說為什么工作會這么辛苦。
第一、作為公安法醫隸屬刑偵部門,也是基層一線單位,那就不可避免說到值班的問題。當然,大家都說我們也值班啊,沒什么大不了的啊。就拿我自己為例吧,現在每四天就值一個二十四小時班,從早八點到第二天早八點,而且我們現在四個法醫班,出現場的法醫就三個人,我算了一下我值班一年期間值班的天數是120天左右,也就是相當于一年1/3的時光都是在單位渡過,這還不算加班和一級勤務模式全員停休的時間。
在值班期間,無論寒冬酷暑、白天黑夜還是刮風下雨,只要有現場就必須隨時趕到,因為警情就是命令,人命關天的事情,馬虎不得。
所以值班的時間多,那陪伴家人的時間就少,所以找個當法醫(警察)的丈夫或者妻子就要多付出很多。
第二、面對復雜多變的現場和尸體,法醫肩上承擔的責任是巨大的。法醫面對非正常死亡尸體現場首先就是定性的問題――是不是命案?死因是什么?何時死亡?什么致傷工具?幾個人作案?案犯作案過程是什么?等等。如果看走了眼,把他殺看成自殺,很有可能就是瀆職或者玩忽職守。拿我出過的一個現場為例,有一個年輕女子被自稱“閨蜜”的兩個女人發現死在家中,到了現場以后,只見獨單臥室床上躺著一個僅穿內褲的輕度腐敗的女尸,該女尸臉上蓋著浴巾,除此之外身上看上去沒有一點外傷,報案時間為凌晨,大家都等著你給案件定性。我就仔細看現場的尸體,當我看到女的深凹的肚臍里面竟然有煙灰而且還有生活反應不明顯的燙傷,就斷定這是一起命案。案件很快就破了,死者是失足婦女,自稱閨蜜的那兩個女人也是,案犯為了搶劫錢財想勒脖子把死者弄暈,結果不小心弄死了,抽煙燙肚臍看看死者是否真的死了,并順便把肚臍眼當“煙灰缸”了。
第三、法醫工作中面對著不同的尸體、不同的案情,心理要足夠強大。我畢業以后就開始從事法醫工作,可以說教科書上列舉的死法都見過了―刀砍、斧剁、跳樓、溺水、喝藥、上吊、燒炭、爆燃等,看到的尸體也是男、女、老、幼各不相同,尸體狀態也不盡一樣,有新鮮的有腐敗的,面對的案情也是五花八門。我這里想表達的意思就是法醫也是人,也是有精神活動的人,并不是冷漠的動物,有時候看到現場的尸體的慘狀、聽到的案情,內心也會有心理活動,所以沒有足夠強大的心理,心態很容易崩。比如原先我出過的那個帶著孩子燒炭自殺的案子,現在也不愿意回憶,心疼那個被父母帶有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