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實際繳費年限_養老金繳費年限怎么算?
特邀律師
社會養老保險中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并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后,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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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只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來計算嗎?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我們國家在1992年以后就正式的繳納了基本的養老保險的待遇,那么也就是說你在1992年以后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么才可以按照你實際的供應來計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在1992年以后,你沒有正常的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么也就意味著,你不會按照實際工齡來計算你的養老金待遇,因為沒有交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那么都不會計算你的實際工齡的。
所以說養老金的待遇是根據自己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來確定的,比方說你的累積養老保險都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繳納費用,那么就和你的十幾公里擁有一個相同的繳費年限,這個時候你的工齡就是你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就會按照這個來計算,但是你在工作期間斷斷續續的交納費用,或者說根本就壓根沒有交納養老保險那么很明顯,你就不能夠按照工齡來計算自己養老金的待遇了。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的人群,那么這部分人群是可以享受到退休養老金待遇的。因為1992年之前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只要你的視同繳費年限能夠正常的被認定,都會按照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來累加到你總的養老金當中去,所以說,1992年之前是按照工齡來計算自己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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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意思是:1、職工的繳費年限是指企業和職工個人在職工退休前共同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個體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是指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2、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其中,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實行個人繳費前固定職工的連續工齡,下鄉知青的連續工齡,轉業、復員軍人的軍齡,亦工亦農人員轉招合同制以前的連續工齡(需經有關部門確認)。3、15年是國家對養老保險繳費的一個最低年限規定,因此,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能低于15年,因此這個15年指的是兩種繳費年限的累計時間不低于15年。擴展資料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的待遇: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2、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3、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4、死亡待遇:(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2)一次性撫恤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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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退休年齡已到實際交費才8年,該怎么辦?工齡達到20年。如果說你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僅僅只有8年,這個時候你即便到達了法定退休年齡,那么是不能夠直接來辦理退休的,因為你不具備15年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所以對于你來說,首先要考慮的,怎么樣才能夠滿足15年的一個繳費年限。
如果你在企業單位,工作關系達到了20年,但是你的這個社保待遇僅僅只交了8年,這種情況就可以要求所在的工作單位,來給你補交相應的一個費用,至少可以補交12年。在補交完成這12年的費用以后。你就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了。
在補交的過程中,企業單位可能不會一下子就會同意補交你的社保待遇,這個時候你可以申請一個勞動仲裁,或者是通過勞動監察大隊來進行處理,這個問題,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或者是勞動仲裁委員會出面,都是能夠得到有效的解決的,所以說只要是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的一個時間,那么所在的工作單位都有責任和義務來給你補交相應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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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轉入新型農村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不選擇上述方式,可申請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指養老保險參保人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累計年限,是計發養老保險待遇即養老金發放標準依據之一。其主要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納年限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時間。養老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規定是什么?
根據現行我國養老保險政策規定,養老保險參保人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滿15年方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簡單而言,現行我國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這里必須補充說明一點就是,部分地區城鄉居民未參加其它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后,可以領取基本居民養老金。
三、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
社會養老保險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關于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規定是什么?我國規定的養療保險繳費最低年限是十五年,并且超過十五年是可以繼續繳納的,繳納的費用越多,那么相應的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另外如果到了退休年齡,其繳納的費用沒有達到規定的年限,可以繼續繳納直到滿足為止,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分為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 第一,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國家實行繳納社會保險之前就參加工作的職工,或者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認定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時間,比如下鄉,參軍,等等,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但是國家承認這個期間的工作時間,也當做繳費一樣的對待。 第二,實際繳費年限,就是根據國家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時間,就是實際繳費年限,通俗的講,就是從你口袋里拿錢參保繳費的年限,或者單位職工從工資里面扣繳社保費用的年限,就是實際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就是計算退休養老金的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