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書多長時間簽合同_買房認購后多久簽合同?
特邀律師
你好。這個具體得看當地的情況和開發商的情況了因為現在基本上開發商的房子都有在銀行抵押,所以簽了認購合同之后,開發商會把你認購的房子去銀行解押,解押完了之后才可以和你簽購房合同,也就是網簽。這個是流程而具體到每一個房子賣的時候,一般都是一個星期或是兩個星期,開發商同意將房子拿去解押,不會單獨一套房子就去的。所以時間上來說,一個星期——一個月的時間都有。售樓部都會提前電話通知的,這個注意接聽電話就好了希望有幫到你。。
主要包括的內容有:
1、相關各方如出賣人、買受人、代理人等的主要情況;
2、認購物業(樓盤)的情況;
3、房屋的價款;
4、付款方式;
5、認購條款等內容。而且,認購書通常還要雙方簽字蓋章。具備上述內容及形式后,尤其是認購書中約定了買賣雙方具體的權利義務后,一般說來,認購書就其表述的內容具有了一定的約束力,并具備了相應的法律效力,中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且買受人所購物業(樓盤)的法律手續齊備(五證齊全),該認購書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按照以上雙方的約定,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違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認購書已簽訂,表明雙方已建立商品房買賣關系。認購書如沒有約定首付款繳納日期,雙方協商解決。但你已交定金10萬元,房產商已開始與你協商,由于商品房簽約還有其它手續,以及《合同法》六十一條、六十二條規定,從審慎的角度,建議你如期繳納首付款。
實踐中大多數開發商在房子買賣合同簽訂前,會要求買房人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簡稱認購書或意向書)。這簽訂認購書要注意什么?買房人簽了房屋認購書,事后不想買了又該怎么辦?
一、簽訂認購協議書特別要注意哪些事項
1、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商品房銷售條件
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認購書》之前,要確定開發商已經拿到預售許可證。因為沒有預售許可證資質的項目,就算和開發商簽訂了認購協議書,也不會受法律保護。有的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預售許可證的事實,就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退還購房者交付的定金、利息。
2、規避受牽制條款
購房者簽訂認購協議書時,一定要注意認購書里是否有受牽制條款,例如:購房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此條款沒有區分不同情況下的過錯方,直接認定為購房者的錯誤并且不退還定金,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最好用市建委制定的認購協議書示范文本,或者和開發商在協議里明確雙方在什么情況下購房者有權要求終止協議。
3、不使用模糊概念
在簽訂認購協議書時,購房者一般都已經和置業顧問談好價格、戶型等信息,如果認購書上對價格條款方面的規定使用的是”均價“、”優惠價“、”折扣價“等模糊字眼,一定要讓開發商將協議內容更改為具體單價、明確數額。
4、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
購房者應認真審查認購協議書的格式條款,并提出具體的補充條件,尤其是關于定金的約定要特別注意。另外,最重要的是別把《認購協議書》和《房屋買賣合同》等同,這兩者的法律意義是不一樣的。
5、注意認購協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
原則上來說,認購協議書要保持對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但大部分情況下,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認購協議書,都是由開發商單方面提供的,對購房者來說限制較多。例如,協議中“價格或者房號保留10天“,這句話應該是指開發商的單方保留,但有的開發商就會偷換概念,將這句的意思改為保留購房者10天內交錢購房的權利。
二、買房人簽了房屋認購書,事后不想買了怎么辦?
1、開發商與買房人簽訂認購書的原因
開發商之所以要與買房人簽訂認購書,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買房人選中,開發商就必須向買房人預留該房屋,并愿意就該房屋與買房人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買房人不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就會給開發商的銷售造成影響甚至是損失,買房人需要依照《房屋認購協議書》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能不能退定金或訂金
訂金可退: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訂金”,只要當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約定的,都應依法根據約定判斷是否退還。
定金不退:買房人給付的定金在總額20%以內的,由于自己原因不想買房的,不能主張返還定金。而超過20%的部分,可以主張返還。
因此,購房者在簽訂購房意向書的時候要注意協議書采取的是“定金”方式還是“訂金”方式,有沒有“另有約定”。
3、簽了認購書怎么要回定金
上買房人與開發商之間簽訂的《房屋認購協議》中交付的定金明確了是定金的,且不超過法定比例20%的,是沒有理由主張返還的。但是實踐中,還有幾個補救的辦法可以嘗試:
a、調查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在法律上沒有權利出售該房產,這個時候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協商退定金,協商不了可以投訴舉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是雙方簽訂的認購書還是是合法有效的。
這就要進一步看協議中,是否有約定購房人需在簽訂認購書多少日內,到開發商處簽訂正式的網簽合同了。如果開發商在雙方約定簽訂正式是的網簽合同前,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仍是開發商違約,買房人可以據此主張返還定金。
b、審查認購書是否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
如果認購書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買房人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內容,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那也可以因為不能歸于購房者的責任,主張開發商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