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屬于行政仲裁嗎_人事爭議屬于行政仲裁嗎?
特邀律師
不算打官司,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jīng)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 [1] 規(guī)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nèi)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不一定需要請律師。如果證據(jù)確鑿,案件簡單,不建議請律師,自己就可以解決。
申請人可以是員工本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3)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提交證據(jù)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申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quán)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zhí)業(yè)律師,應提供執(zhí)業(yè)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xié)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guān)系的法律資料;
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gòu)不能作為行政訴訟的主體。。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仍應以爭議的雙方為訴訟當事人,不應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列為被告或第三人。
勞動仲裁在哪里申請?除了公司勞動仲裁和公司注冊地的勞動仲裁,可以在糾紛所在地申請嗎?
感謝邀請。題主問題是仲裁管轄問題,簡單分析一下:
1、仲裁法規(guī)定,可以是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實踐當中,異地派遣員工,勞動合同履行地經(jīng)常是外地,但是實踐中經(jīng)常會遇到外地仲裁庭不受理,這種情況只能與當?shù)販贤ń鉀Q,或向其上級部門投訴。由于起訴需要仲裁前置,所以法院也不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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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簽的勞動合同是否明確公司繳納社保,雙方簽的勞動合同時間長短,短期合同一般公司把社保費加到工資里了,但需在勞動合同中體現(xiàn)出來,長期合同工也有把費用附加到工資里的但比較少,主要還是看雙方勞動合同如何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