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期限是多久_擔保有效期限是幾年?
特邀律師
對,若擔保方式,你們各方沒有明確約定,將被認為是連帶責任保證,債務人不還款,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還款
保證期間,為7月7日至第二年1月6日,為期六個月。若債權人在這六個月內未向你主張保證責任,保證人即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合同如果有期限的,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如果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如果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義務而擔保人沒有錢償還著,不管任何時候,擔保人都應承擔償還債務。如果有擔保期限的,則擔保期限屆滿,擔保責任結束。如果沒有擔保協議的,在主合同結束完畢,六個月之內,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到擔保人要承擔到本息償還完畢為止,則擔保期限為兩年。
一般是6個月。
1、按照《擔保法》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2、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未與債權人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合同約定的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4、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5、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答:個人擔保期限有效期是:個人擔保貸款期限是被擔保貸款到期后兩年追索期限,如兩年內未追索,就自動放棄貸款擔保的有效追索期了。
1、民間借貸中,擔保人的保證期限由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2、超過了擔保期限,如果合同中約定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是要替借款人還款的。如果合同中約定是一般保證,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果雙方在擔保合同中未明確約定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那么通常情況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1、保證期限
雙方有約定保證期限的,直接根據約定確定。若未約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六個月。保證期限約定不明的,例如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2、保證期限的起算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期間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對于民間借貸來說,也就是從還款到期之日開始計算。
3、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還款時間確定
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時間,這個很正常。根據法律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債權人原則上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一旦債權人要求對方還款,那履行期限屆滿,則從這個時候起開始計算擔保期限。
如果擔保人已經變更了,你父親就無須承擔責任了。
如果沒有變更擔保人,需要看你父親當時承擔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當保證責任,為一般保證。而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一、一般保證
1、有約定保證期間的從約定;
2、無約定的,按照《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二、連帶責任保證
1、有約定保證期間的從約定;
2、無約定的,按照《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