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股東在子公司持股_母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具體如何處理?
特邀律師
子公司的股東是母公司的股東比如說我小李是母公司股東未必是大股東但同時也是子公司大股東那我作為子公司大股東回購母公司從而成為子公司掌權人很正常啊
謝邀,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股東,對外轉讓股權需要先征得子公司其他股東同意,在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時候,方可轉讓同理,母公司作為一個法人股東,出資投資子公司,享有對應的股權,該權利是母公司的權益,對外對外轉讓股份需要母公司的股東做出決議。也即是,母公司需要先經過股東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做出轉讓子公司股權的決議;子公司的股東會在收到該決議的時候,召開股東會,對該股權進行表決,確定是否行駛股東優先購買權。也就是需要兩次決議。
母公司股東可以按持股比例持有與全資子公司的股權。已經存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即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權。反過來,子公司可否也持有母公司的股權,屬于交叉持股問題,公司法上沒有限制性規定,理論上是可以的。但交叉持股中,不能破壞原有的母子關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反過來,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時,不能再子公司控股母公司,否則,兩者的投資關系難以協調。此外,交叉持股,對于公司的治理和決策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首先弄明白的是,要想使b公司變成a公司的母公司,不是a公司轉讓股權,而是a公司的股東將持有的a公司的股權轉讓給b公司。這樣就好理解了。原股東是賣方,b公司是買方,a公司的股份是商品。a公司在這樁交易中,實收資本不變,只是變換了股東,股權交易的款項是由b公司直接給a公司的原股東,因此做分錄: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股份數額,而不是雙方交易的數額) 貸:實收資本——b公司b公司買了原股東持有的a公司股權,等于投資:借:長期股權投資 (實際交易價格) 貸:銀行存款a公司的原股東如果是個人,不做分錄,如是公司,則做: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這里涉及到稅收問題:原股東轉讓的投資收益繳納所得稅,如果不想交這個稅,則符合條件按照特殊處理,具體參照財稅【2009】59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