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負債股東退股_公司欠賬與已退出的股東有關系嗎?
特邀律師
你好,公司的負債由公司承擔。股東可以約定退股前公司債務的承擔比例及承擔方式。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公司欠款在股東退出以前應該予以清算并按照實際持股比例分攤欠款。在股東退出時從退股資金中予以扣減,股東退出以后發生的公司欠款就與退出的股東沒有任何關系了。
股權分為資格股和投資股兩種,其中投資股只能轉讓、繼承與贈予,不得退股。 有限責任公司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退股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如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投資雙方在公司設立時一定有股東大會,并且有公司章程股東文件等材料,上面有協議的退出條件,當初怎么協議的就怎么退出。程序就是符合當初的協議情況下,帶材料去工商局辦理轉讓股權 。
需要承擔退股前的債務。如未在退股前簽訂退股協議,則將承擔債務責任的風險。簽訂了退股協議,則無需承擔債務。退股協議是退股人請求公司到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的書面依據,也是公司進行變更登記的必要文件。退股協議是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東權益而同公司簽訂的協議。沒有退股協議書,股東不能退出公司,或者會被視為沒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發生的新債務,債權人仍會向退股人主張債務;沒有退股協議書,股權轉讓之前所產生的債務,退股人仍將會承擔賠償責任。確認股東退出公司,不再承擔退股后公司所產生的債務,保障退股人的權益;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擔退股前公司所負債務。因為股權轉讓,不減少注冊資本而進行的退股,無需進行清算,股東之間進行協商,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即可;單純因為股東申請的退股,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才可以。擴展資料:一、股東退股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股東退股的限制公司體系是個復雜的利益系統,各公司參與人之間的利益休戚相關,任何一方利益的變動都會影響到其他參與主體的利益。股東退股會產生公司資本減少的客觀后果,公司資本的減少使公司的償債能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公司債權人的清償。如果股東和公司串通一氣,通過股東退股逃避債務,還會構成對公司債權人的侵權。因此,必須對股東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第一,公司負債大于資產的情況下,退股股東應當提供擔保。當公司的債務不能清償時,退股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部分承擔清償責任。第二,公司收購價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凈資產,否則,公司的債權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失。第三,股東退股應當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減資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債權人,債權人不同意股東退股的,公司應當清償其債務,然后繼續進行退股工作。這防止股東和股東或公司串通起來逃避公司債務的重要防范措施。
需要承擔退股前的債務。
如未在退股前簽訂退股協議,則將承擔債務責任的風險。簽訂了退股協議,則無需承擔債務。退股協議是退股人請求公司到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的書面依據,也是公司進行變更登記的必要文件。
退股協議是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東權益而同公司簽訂的協議。沒有退股協議書,股東不能退出公司,或者會被視為沒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發生的新債務,債權人仍會向退股人主張債務。
沒有退股協議書,股權轉讓之前所產生的債務,退股人仍將會承擔賠償責任。確認股東退出公司,不再承擔退股后公司所產生的債務,保障退股人的權益;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擔退股前公司所負債務。
因為股權轉讓,不減少注冊資本而進行的退股,無需進行清算,股東之間進行協商,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即可;單純因為股東申請的退股,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才可以。
法定條件:
1.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 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股東對以上任一決議投反對票的可以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退出公司。
公司處于虧損狀態,有股東想退股,這個帳應該怎么算
結論:股東是不能退股的,如果還有人想繼續經營公司,想退股的股東可以把股份轉讓給想繼續經營的股東,如果都不想繼續經營,可以解散公司,進如清算程序,清算后如果有剩余財產,就按出資比例分給股東,賬就可以這么算的。
1、退股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可以進行股權轉讓。
提問者使用了“退股”這個名詞,股東入股以后,不能退股。股東無論是用實物、貨幣、知識產權或是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出資,都是所有權的轉移,而不是簡單的給公司使用。
例如:A用一輛寶馬轎車向公司出資,出資之前寶馬轎車的所有權人是A,而完成出資之后,寶馬轎車的所有權人就變成了公司,A得到的對價是公司的部分股份。
股東以出資的方式將所有權轉移給公司,這就是公司法上規定的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出資后退股,就等于是破壞了法人的獨立財產。
股東一旦入股,財產即屬于公司所有,脫離股東控制。所以股東無權直接退股取回股款,股東退股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刑法159條抽逃出資罪)。想將自己的股份變現,只能通過轉移股份給他人,無法直接從公司獲得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