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協議書雙方簽字能反悔嗎_交通事故私了協議簽字后,還能反悔么?
特邀律師
一般來講,交通事故后達成的賠償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旦雙方簽字,一般不宜再反悔。
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況下,當事人有可能提出反悔。但是,反悔是否有效,關鍵要看提出反悔的當事人是否有合理的反悔理由,以及對方是否提出相關抗辯。以下幾種情況,當事人提出反悔有可能成功。
1、協商時有脅迫、欺騙、濫用代理權等問題。這個需要提出反悔一方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
2、對傷害事實有重大誤解。例如簽訂協議時針對皮外傷,雙方議定2000元一次性解決,但是后來經進一步檢查傷者有腎破裂,需要巨額醫療費。
3、雙方協議違反法律規定。例如雙方協議包括誤工費、醫藥費、陪護費、住院生活費補貼,但是沒有傷殘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
4、簽訂協議后產生了新的損害事實,且數額巨大。如原來診斷腹部外傷,經簡單治療即可出院。雙方議定一千元處理完畢。但是十日后傷口嚴重感染危及腹內臟器,需要巨額醫藥費。
等等。
協議一經簽訂,不能單方面反悔,反悔無效,法律不會支持。除非在當時簽訂協議時是受脅迫簽訂的或者協議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對調解協議內容有爭議,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認定處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 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可以反悔要求撤消或變更原協議。 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其權利義務的協議,是合同。依據《合同法》第54條: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可撤消和可變更的合同。 因此,交警部門的協議書存在上述情況,當事人是可以申請變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訴訟之案由應為撤消和變更協議而不是本案當事人提出的人身損害賠償。
如果未履行,可以反悔。如果已經履行完畢,不能反悔。因為雙方簽訂的協議也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