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成人后歸誰_離婚后孩子成年后歸誰?
特邀律師
夫妻離婚,一般是跟隨生活有保障的一方,大點會選擇時會讓孩子自己選擇隨父或母。
夫妻離婚,尤其是有婚生未成年子女時,務必會涉及小孩的撫養問題,可能由父親直接撫養,也有可能由母親直接撫養。
未直接撫養的一方父母并不免除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可通過探視、給付撫養費等方式履行撫養義務。
那么,未直接撫養的或者未盡撫養義務的父母,孩子長大后需要對其進行贍養嗎?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據此,我們可以得出:
1、父母離婚后,未直接撫養方同樣具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當父母拒絕撫養時,子女可請求給付撫養費,要求履行撫養義務;
2、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父母未履行撫養義務、子女放棄繼承權等,并不能成為子女拒絕贍養父母的理由。
3、實踐中,若是存在以下情況,法院視情況可能會支持子女不給付贍養費。但,對父母進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義務并不能免除。
?(1)子女喪失勞動力、無經濟收入、自身尚不能獨立生活;其家庭收入也不能維持本地基本生活。(2)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的人身犯罪行為,比如殺害、虐待、遺棄、強奸等。
綜上:撫養和贍養是兩回事,兩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未(直接)撫養不等于可以不贍養。
最后的啰嗦:
雖然在法律上規定子女在無特殊情況下需要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相信天下沒有哪個父母會既不撫養自己的孩子,還在老了之后厚顏無恥的要求子女給予他們贍養費。如果有,那么這樣的人即使得到了贍養費也會在道德上遭到全社會的譴責和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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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判歸女方, 主要是因為孩子比較小, 需要母親進行哺乳喂養等。當然 如果女方確實不具備扶養條件或者有嚴重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因素 也可以判歸男方所有。
十歲以上的孩子,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孩子 愿意跟隨哪方,可以以孩子的意見優先。
兩歲到十歲的孩子,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 法院主要依據雙方的經濟收入,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等因素來進行判決。
已經成年的人,有了自己的三觀或者是自己的家庭。
首先,不要摻和到上一輩人的情感糾葛里去。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們應該盡量尊重他們自己的決定。
其次,對分成兩方的父母都要盡到自己的義務。盡自己的能力關心關愛他們。其實同樣是成年人,他們可能也只是需要你的支持。
最后,表達自己對他們的感情上的尊重。也要表達對他們開始第二段感情的期許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