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必須加班可以嗎_不加班公司罰款合理嗎?
特邀律師
謝邀!公司讓工人加班合法與否,這在相關勞動法中有具體規定,在此,不在啰嗦。 一,企業,公司的中心是盈利,效益,加班,趕點,延時本無厚非。現在,問題是公司,企業是否以勞動法規定,給工人支付勞動:報酬,即加班費。 二,企業,公司,只知讓工人加班,延時,生產。但從近年披露的信息看,公司對加班費持消極心態,對此,廣大員工廣為詬病,且有怒,不敢言! 三,從法律層面講,工人是企業,公司的主人,是勞動者,既有權利,也有責任,義務。 綜上,我國勞動法對員工勞動,待遇,工休,生活等多有明文規范,但是企業或公司不時無視員工權利,例如:不給調休,不給加班報酬等等。寫在紙上的黑頭法律,往往在公司,企業那兒名存,實亡!對此,政府,勞動監理機關,要主動作為,加強督導,查糾措施,讓勞動者成為真正的主義,對工人的勞動予以充分尊重,保護。另外,廣大員工,對不法侵權也要敢于發聲,抱團“亮劍”!@楊文杰
沒有休息,還不給加班費,這明顯違反勞動法,你們可以直接給上級表示加班可以,加班費必須給,先按公司暫時的要求好好上班,自己別犯錯這是關鍵!
等你按公司規定上班一個月后看看發的工資有沒有加班費,如果沒有就直接去要,如果老板還不給,就保留好證據去舉報公司!自己的權益必須要保護好。這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免費的員工!能當老板的就有能力去擔當責任。老百姓好好上班,掙錢養家糊口,不出錯就行!
大家都知道,老老實實上班的人,國家都會保護他們應得得權益。勞動法就是他們堅強的后盾!
看情況而定吧,畢竟現實情況各不相同
不能強制員工加班!
加班是員工對公司的風險,支付加班費是公司應該履行的法定義務。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安排員工加班,必須支付員工加班費,或者是安排調休。
一、企業安排員工加班有3種不同的情況,對員工利益的保障也有所不同。
一是在工作日時間安排加班,應當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也就是在周一到周五這些正常上班的時間,下班以后,要求員工繼續加班,那公司必須支付給員工加班費,標準按照不低于工資的150%來執行。
二是在休息日時間安排加班,情況有所不同。
第一種,是企業安排員工進行補休。比如,周六員工加班一天,可以在工作日時間,安排一天,讓員工休息。
第二種,企業沒有安排員工進行補休,那么,企業必須支付員工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在春節、元旦、中秋節、清明節、端午節、國慶節這些法定節假日,公司要求員工加班,那,公司必須支付三倍工資。
因此,公司在不同時間要求員工加班,公司對員工的保障方式也是不一樣的,要區分情況來分析。
二、為什么有的公司天天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
對于企業在休息日時間安排員工加班,事后又安排員工進行調休了,那么,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這是勞動法明確規定的。因此,如果企業是這種情況,無可厚非。
有的企業,不發加班費,卻通過其他方式,變相的發放加班費。我一朋友,做室內設計,負責招投標工作,有時候開標前,經常需要加班。他的老板,一般不發放加班費,經常是發放獎金。中標以后,老板會獎勵他,既相當于加班費,也是對他標書制作、招投標工作的獎勵。雙方都很高興。
有的企業,是故意不支付加班費。有的企業,就是不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執行,肆意的安排員工加班,就是不支付加班費。而員工,為了能夠長期從事這項工作,忍氣吞聲,不主張自己的權益,也導致企業肆意妄為。
三、對于故意不支付加班費的企業,員工該怎么辦?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拒不支付加班費,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也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常所說的勞動局,可以責令企業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和加班費,甚至也可以責令公司給予賠償金。
另外,我國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公司安排員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公司違反了這一規定,就屬于不按規定安排加班,勞動局有權要求企業立即改正,并作出罰款。
對于企業不按規定發放加班費的情況,員工需要主動的維權。
一是可以找工會協調。工會是代表職工利益的。我們可以集體向工會反映,由工會出現,與企業管理層、領導層談判,維護職工權益。
二是可以申請調解。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由調解員對勞資糾紛進行調解,督促公司履行法定義務,發放加班費。
三是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是到法院起訴。這是比較激烈的手段,相當于勞資雙方對簿公堂。雖然能夠成功的維權,但是代價也是比較大的。不利于員工以后的工作,需要慎重。
綜上所述,對于公司安排員工加班的行為,我們要辯證的看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并不是一定要求企業發放加班費。對于企業不按法律辦事的行為,員工也應該敢于維權,不要畏懼企業,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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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要求加班是否可以拒絕,要根據加班的具體情況來分析。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否則,就算企業愿意支付加班費,勞動者也可以拒絕加班。
一、勞動法關于加班的規定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經營生產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即安排勞動者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其它緊急情況等,需要緊急處理的;
- 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眾利益,需要緊急搶修的;
- 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延長工作時間,應該支付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應當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即加班費,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可以依法維權:
- 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勞動報酬;
-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勞動報酬;
-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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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要求加班,每個月超過36個。員工是可以拒絕加班
不一定。按規定,公司安排在休息日加班,補償員工時可以優先安排調休,如果實在不能調休,就要支付加班費補償員工。
因此,公司要求加班后,不一定要給加班費,為保障員工維持體力,有條件的情況下是優先安排調休,其次才是支付加班費。
其次,公司補償員工加班費具體要按照以下標準:
1、平時加班,公司要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作作為報酬;
2、休息日加班,公司要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作為報酬;
3、年休假加班:經職工本人同意,加班要按照職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而言,計算加班費時將按照以下的公式:
1、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x天數x300%
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x天數x200%
3、平日延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x小時數x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