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法律定義_不可抗力的定義,不可抗力有哪些法律后果?
特邀律師
對于該問題,全國人大法工委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復: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對當事人來說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如何適用
1.處理總則:
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各方當事人的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處理細則:
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之后,不可抗力才出現的,不能因此免除該當事人的責任。
注: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本質上就是遲延履行,所以這個法條沒有將不完全履行納入其中。
另外,當事人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于發生的不可抗力,該當事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注:這是《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出現之后對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要求。此外,不同的合同在不可抗力出現后還對雙方當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如下規定:
在不可抗力發生之后,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當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此時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對合同享有解除權,而且雙方當事人對于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均不用負賠償責任。但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除外。
注:一定要是不可抗力達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才會有以上措施的出現。例如甲乙約定甲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乙購買游戲裝備,乙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收錢。那么這次的新冠疫情就不足以成為阻礙該借款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以上規則均不能適用。
結語
其實對于這種與雙方當事人均無法預見并無法避免的情形,無論是法律還是現實,都鼓勵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確定合同接下來的補救措施,一旦協商不成,再適用法律規則予以解決,以此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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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2)相關解釋并未對不可抗力做出具體規定,一般情形下,下列行為會被認定為不可抗力:1、重大自然災害,比如海嘯、泥石流;2重大社會非正常事件,比如暴動、示威;3、政府行為,比如突然的征收決定等。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一般來說,不可抗力的情形包括:(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不可抗力這種情況的發生,對合同有什么影響呢?這主要體現在這么幾個方面,一是如果一方因為不可抗力而導致不能按合同履行,他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二是,如果因為不可抗力,一方履行合同的目的已經無法實現時,他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樣也不算是違約
不可抗力是一項免責條款,是指買賣合同簽訂后,不是由于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于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在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