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刑罰的執行機關_公安機關擔負哪些刑法的執行?
特邀律師
1.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2.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于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3.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4.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罪犯,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5.對于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6.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
7.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
詳情可以去看一下《刑事訴訟法》
1、”刑法五十六條“”取保候審“,沒有這樣的規定。
2、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指的是公安機關。這里指的公安機關是相對于檢察機關、法院來講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ABC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無罪、免予刑事處罰、罰金、沒收財產和死刑立即執行的實際執行機關是人民法院;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機關包括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看守所;拘役的實際執行機關是拘役所;緩刑、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實際執行機關市公安機關。
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擔負的刑罰執行工作的是短期有期徒刑執行 、假釋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執行。 公安機關或公安部門,簡稱公安,作為術語指中國管理公共安全事務的行政執法部門和刑事司法部門,其職能和“警察局”相近,但也行使部分非警務的行政許可和危機管理職能,如消防救援、特種行業管理等等。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因而它又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公安機關又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的司法權。公安機關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