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人員解除_社區矯正刑滿?
特邀律師
你好,可以這么寫: 經查,該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有重新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并且受到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根據我國《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之規定,應當及時解除矯正,并報原判法院撤銷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及時收監。 附: 第二十五條 緩刑、假釋的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一)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 (三)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司法行政機關撤銷緩刑、假釋的建議書和人民法院的裁定書同時抄送社區矯正人員居住地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 第二十六條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向批準、決定機關提出收監執行的建議書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批準、決定機關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作出決定: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未經司法行政機關批準擅自離開居住的市、縣(旗),經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報告行蹤,脫離監管的; (三)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機關兩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醫期間不按規定提交病情復查情況,經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滿的; (七)保證人喪失保證條件或者因不履行義務被取消保證人資格,又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新的保證人的; (八)其他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司法行政機關的收監執行建議書和決定機關的決定書,應當同時抄送社區矯正人員居住地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
社區司法矯正解除是指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屆滿或矯正期雖未滿但被收監執行、被羈押以及死亡的按規定辦理解除矯正手續。社區服刑人員期滿解除的,在期滿前30日內,司法所指導其完成《自我鑒定》,填寫《社區服刑人員解除矯正鑒定表》,司法所、派出所作出解除矯正意見,由街道(鎮)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由考核責任人、社區民警、社區干部、志愿者、監護人(親屬)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評議會,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社區矯正情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作出鑒定,并報區司法局和區公安分局批準,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在社區向其本人和社區居民宣告,同時報區人民檢察院備案。矯正期未滿但被收監執行、被羈押以及死亡的,由司法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報區司法局和區公安分局批準解除矯正,同時報區人民檢察院備案。
司法所應當組織解除社區交資料宣告,按照規定程序公開進行
社區矯正對象在接受社區矯正管理期間禁止出國的,當然在期滿解除后,是可以出國的。不需要提前辦理什么手續,跟正常人出國手續一樣,邊檢也不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