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買賣協議有效嗎_集資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特邀律師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
集資房能否買賣,首先應當看集資房的賣方者是否擁有基本全部產權,包括是否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同時還要看其單位有無特別限制條件等。一般來說,集資建房在取得房產證5年后、補交土地出讓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質,可以自由交易。具體來說,根據集資房出資性質,情況有所不同。第一種情況,集資房是由職工全額集資建成的。這種情況,將來可以辦理100%的產權,在產權證領取后,房產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種情況,集資房是單位和職工共同出資建造的。這種情況下,將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產權,另部分產權屬于單位。職工想要轉讓部分產權的產權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其次,要看產權共有人單位制定的具體政策,并經過單位的同意,同時單位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買賣集資房需要辦理過戶才可成為產權人,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購買,那么需要辦理過戶才可成為產權人。主要看集資房產權在誰的手里。如在個人手里則協議有效,如果在單位手里,必須經單位同意,否則無效。
可以買賣,大家買集資房其實最重要的是能不能過戶辦理房產證。
集資房適用經適房管理辦法
2004年5月13日,由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首次將集資、合作建房納入經濟適用房的范疇。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兩種補救措施
針對所購單位集資房的不同情況,可以采取不同的對策。
第一,如果集資房房主取得該集資房滿五年,可以要求房主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取得完全產權后,再轉讓房產。
第二,如果集資房房主購買該房屋未滿五年,那么按照法律規定該房產不能上市交易,可以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實現為由,行使法定解除權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返還購房款。
由于集資房和商品房存在一些不同,尤其是產權方面的不同,致使采購集資房時要面臨比較大的風險。所以,購房者在買房時一定要先弄清楚房屋的性質,以防出現后續的糾紛。
1.依據合同法,簽署任何合同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效力性規定,均是有效的;2.集資建房不屬于法律有強制性效力性規定的范圍,允許轉讓。但前提是集資建房本身沒有特別約定,允許轉讓;3.簽訂轉讓協議后,如果擔心賣方反悔,就必須約定數額不菲的違約金;4.如果集資建房本身有特別約定,比如參加集資的主體有范圍或者是條件的約束,私下簽署的轉讓協議就需要慎重考慮了;5.此類事情建議委托專業的有一定經驗的律師幫助處理,以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