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股份收購公司是什么意思_收購公司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現金收購資產是指上市公司拿自己的錢去買資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指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份籌集資金,去買資產
企業發行股票通常是為企業生產籌集資金。股票最原始的作用就是籌集資金,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可最廣泛的吸收社會暫時閑散的資金在最短的時間內把資金集中起來成為企業的生產成本,組成一個公眾的(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再通過二級市場的流通形式,又能將短期資金通過股票買賣或轉讓形式將股票與資金銜接起來成為長期資金。而公眾通過買賣股票來成為企業的股東,從而獲取企業在增長中所帶來的利潤紅利,也可通過在買賣股票過程中的差價中來賺取差額利潤。一般企業在發行股票上市后,能給企業帶來巨大財富效應,這將有利于企業的并購重組,實現產業的快速擴張。所以有一些企業視能成為一家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為終極目標。
收購公司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一種形式,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從法律意義上講,中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為,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根據不同的標準,上市公司收購有多種分類方法:
1、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這是根據上市公司收購所采用的形式不同來劃分的。
2、部分收購和全面收購。這是根據收購者預定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數量來劃分的。
3、友好收購和敵意收購。這是根據目標公司經營者與收購者的合作態度來劃分的。
4、善意收購和惡意收購。這是根據收購人的收購動機來劃分的。
5、自愿收購和強制收購。這是從收購是否構成法律義務的角度來劃分的。
6、單獨收購和共同收購。這是以收購主體是單一的還是多個的人為標準來劃分的。
7、現金收購、換股收購和混合收購。這是根據對目標公司的支付方式不同為標準來劃分的。
8、橫向收購和縱向收購。這是根據目標公司和收購公司是否處于同一行業部門為標準來劃分的。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不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權,在法定條件下,公司收購了本公司的股權,使公司股東實現了退出公司的目的,該收購的股權要做相應的處理,如果沒有第三方接受該股權,必須依據法定程序履行減資程序。
股權收購要約含義是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后,方可實行收購行為。它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簡單點說,就是發行股票收購其它公司或股權之類的。屬于利好。
1、以股票購買資產式兼并在這類兼并中,兼并方(上市公司)向被兼并方發行自己的股票或轉讓發起人的部分股份以交換被兼并方的債務。這種兼并方式的優點在于被兼并方資產所有者通過把自己的資產與規模大、效益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交換,可以脫離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可獲取穩定投資收益。兼并方通過以股票換資產,可以使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得到較快的調整。
2、通常來說,收購公司同意去承擔目標公司的責任,但某些情況下,收購公司只在選擇的基礎上承擔目標公司的一部分責任。在這種收購中,目標公司如果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則自行解散,目標公司要把擁有收購公司的股票分配給其他股東,因為收購公司不希望自己的大量股票集中在極少數人手中,另外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一般還會再目標公司的管理人員和職工安置問題達成協議。
你好,資產重組對于被收購公司來說往往利好,因為通常重組完成以后被收購公司的資產質量會得到改進。不過對于收購方來說往往利空,因為收購以后母公司面臨如何消化被收購公司的問題,而且在收購過程中母公司通常要溢價購買被收購公司的股權,收購成本比市場價格高。對于運營狀態良好的企業,重組就是錦上添花,再上一個臺階,對于虧損企業來說就像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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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籌集更多的資金,擴大股本,假如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現在打算增發股票,想買的人絕對都擠破頭了(現在他們公司股價為323000美元/股,截至北京時間1月31日),其實主要還是看公司的發展能力,如果公司未來有著良好的前景,相信增發股票一定是很受歡迎的,而一旦公司已經陷入危機的話,增發股票肯定是不易被接受的。
增發一定程度上也有著稀釋股權的成分存在,可以避免一家獨大,但這個效果一般達不到,因為大股東的股權再稀釋依然是大股東,反而是一些中等程度的股東和小股東,他們的控制權會越來越弱。
另外如果是回報投資者的話,一般而言,回購股票是對投資者來說更為有利的方式,這一點,在各類經典的財務管理或者公司理財教材上都有提到,但在中國的股市,卻是增發盛行,而回購寥寥無幾。
假如公司賺錢后打算回報投資者,可以采取現金分紅或者回購股票的形式,而現金分紅是需要交稅的,回購股票卻是不需要交稅的,并且如果公司不打算分利給投資者的話,有很大的可能會將利潤亂投資或腐敗或利益輸送消耗掉,所以,股票回購便是一般來說最有利于投資者的方式了。美國的上市公司中選擇回購股票的一般較多,而這對公司股票來說也是一個利好,可以說是一種雙贏的策略,但為何中國股市卻鮮有回購呢?筆者分析主要有以下兩點原因:
一是出于成本方面的考慮。在中國,債務融資的成本相對股權融資沒有優勢。一方面,由于中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貸款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中國的資本市場發展還不夠完善,各項監管和處罰等規章制度不夠健全,使得股權融資的成本較低,所以企業選擇融資方式的時候一般會更傾向于股權融資而不是債務融資。
二是中國對股票回購的規定較嚴,限制較多。由于中國的資本市場不夠完善,制度不夠健全,進一步增加了中國的股票回購成本,通俗地來說,就是本來就沒有動力、沒有意愿去進行股票回購,而做這件事又很麻煩,所以干脆就不做了。
成本又高,限制還多,這么不劃算的事情,自然在中國就鮮有企業愿意進行股票回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