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出工傷如何處理_工傷最好的處理方法要怎樣做?
特邀律師
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定后,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后,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有工傷保險的話 直接要求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即可,醫療花費、傷殘補助金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沒有工傷保險的話很多單位可能會不認可工傷,好點的單位可能只把醫療費給你墊上或者報銷了,但可能就拒絕支付護理費、停工期內工資、傷殘補助金等。遇到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律師與單位溝通協調,可以盡快的拿到相應的補償。若協商不成,建議收集證據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時間為工傷發生后一年內,建議出院后就申請工傷認定。
企業在從事生產過程中,由于產品加工生產的工序和使用的機器設備等,難免會發生工傷事故,且事故多集中發生在勞動強度密集度較大的生產企業。企業能否有效預防和減少工傷事故,關系到企業能否減少經濟損失,同時也避免員工受到傷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對輕傷,可以到本單位的內部醫療機構進行簡單處理;但對傷情嚴重的,應當將傷者盡快送到附近有相應處理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
企業在搶救過程中一定要搶時間,以滿足緊急救治工傷職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在運送傷員時,一定要講究方式方法,運用科學的衛生防護手段和技術,使傷情得以控制,以免加重病情。
企業應及時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
企業主動參加工傷保險,減少工傷事故帶來的損失。盡管企業采取了預防工傷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會發生工傷事故,為了減少工傷事故對員工個人帶來的生理和心理傷害,降低企業因工傷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企業應參加企業工傷保險統籌。
針對一些特殊崗位可適當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商業險,分擔企業和員工的經濟負擔。企業對一些特殊工種發生意外傷害概率較高的崗位員工,再額外辦理商業保險。萬一發生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擔企業和員工經濟負擔。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如果說你確確實實實是因為在工作過程中受的傷,那么就可以通過工傷保險來進行報銷。當然在工作過程中受的傷,企業單位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
所以說應當由企業單位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先行治療。然后再通過工傷保險進行報銷相應的費用就可以了,當然如果沒有參保工傷保險的話,那么就應當由企業單位全額墊付所有的醫療費用,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然根據你在工作期間受工傷的大小來決定。實際上在工傷期間看病就醫住院期間,那么都是應該享受一個病假的工資待遇的。雖然病假的工資待遇相比于你正常的工資待遇要低一些,但是對于你看病期間也是一個穩定的收入,還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所以說就應當由你所在單位來出面解決這個問題。因為畢竟你是在工作崗位上受的上,所以說工作單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來給你墊付醫療費用。然后再通過自己的工傷保險,進行全額的報銷自己的醫保費用。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是不是工傷,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不算,得由法律說了算。 你單位工人受傷后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認定工傷了嗎?(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已申請并已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話,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拿到傷殘等級鑒定后,根據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級別支付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如果他以后不來你單位上班了,還得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后解除勞動關系,與單位再無任何牽連。如果沒有申請認定工傷,那你們馬上去申請認定吧,過了一年期限就不予受理了。 至于說到相關費用,如果你們單位為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的話,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后可以先到社保部門報銷相關醫藥費用,待傷殘等級出來后再報銷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解除勞動關系的話,根據各統籌地區政策,拿著解出勞動關系證明還可以報銷很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 如果沒繳納過工傷保險的話,所有的工傷待遇得由用人單位承擔了。 先告訴你這么多吧。 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問題有點多,一個一個來。
1. 鑒定時間超過一年,是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建議您盡快申請復查鑒定。
法條鏈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之規定,你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2. 工傷引起的后續康復治療、理療、用藥等,可以報銷,從工傷基金里面支付。前提是你要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所用藥品屬于工傷保險診療目錄以內的。
像你說的膏藥啥的,如果不是工傷保險診療目錄以內的話,可能就無法報銷了。
法條鏈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 你因工傷十級,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需要調崗的,應與單位協商一致,書面變更勞動合同。 并且調崗應具有合理性,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否則你可以要求恢復原工作崗位。
法條鏈接:
《工傷保險條例》對于職工因公致殘的等級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規定: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五級、六級傷殘,除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之外,還規定了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但對于七級到十級傷殘的職工對安排工作沒有具體規定。
我是晶,社保的事兒,我跟您說,請關注我~
以上為個人觀點,覺得正確,請點贊,如果您有不同看法,請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