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可以凍結嗎_按揭的房子可以凍結嗎?
特邀律師
你好,是可以凍結的,因為房子的總價超過了貸款未還的部分。
這位網友:房產不叫凍結而是查封,對有貸款的房產是可以的查封的,同時在房產登記機關對該房產的登記手續進行凍結,不得過戶。查封后也可以進行多方面的處理:比如拍賣,拍賣后先把貸款還上然后再清理執行款項等等方法。
按揭的房子本來就是被銀行凍結的,其他人無法再次凍結。按揭:
①“按揭”一詞是英文“Mortgage”的粵語音譯;
②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后銀行歸還抵押物;
③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后,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
④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法院強制執行進行查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相關規定: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第七條 對于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執行。第八條 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第九條 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擴展資料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