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人員能辦失業金嗎_辦理工傷保險還能領失業金嗎?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臨時工交了工傷保險能夠領失業金嗎?首先這個工傷保險保障的并不是失業金的待遇,它保障的是你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意外傷害風險,可以通過工傷保險來進行全額醫療保險的報銷,同時還可以享受工傷期間的這個工傷津貼待遇。
而我們想要領取失業金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正常的,參加失業保險很明顯,如果你單一的只參加了一個工傷保險,那么并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所以說必須要參加失業保險之后,才具備享受領取失業金的條件,而且這個失業金的領取必須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以后才可以正常的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否則的話是不能夠領取的。
所以說參加工傷保險很明顯是不能夠領取失業金,二者之間的概念是不能夠混淆的,但是如果說你既參加了工傷保險,又參加了失業保險,并且你的勞動合同也是企業單位單方面解除的,那么這種情況下你就具備享受失業金領取的條件,失業金領取的期限是根據你的失業保險參保來決定的,當你僅僅只參加了一年的失業保險,那么你應該只能夠領取三個月的失業金。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工傷賠償后,在原來工作單位有交失業保險,理賠后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工傷職工如果是主動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用人單位解除的,可以要求補償。
勞動者能不能領取失業金取決于勞動者是如何離職的,如果勞動者是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者被迫辭職的,是能領取失業金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是有明確規定的,所有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均可按照規定領取失業金,和是不是工傷職工,有沒有獲得工傷賠償無直接關系。失業保險條例第三章 失業保險待遇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是單位繳納的,是為了職工萬一發生工傷,由社保部門發給補助的,減輕企業負擔,也有利職工的好事,和失業保險沒有任何關系,只要職工被解除合同,符合領取條件,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的,失業保險金,最多能領取24個月。如果你重新就業,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了,和你繳納工傷保險沒有關系,不能領取失業保險,不是你繳納工傷保險的原因,而是你重新就業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