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拒絕履行合同怎么辦_合同糾紛,對方不履行如何處理?
特邀律師
協議離婚,通常人們理解的是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的婚,稱作協議離婚。其實雙方在法院法官主持下,達成的調解離婚協議,也稱作協議離婚。
盡管都是協議離婚,由于法律授予的權利不同,因而導致協議執行力不同。
在婚姻登記機關離婚,要遞交申請書和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議,登記機關一般只作形式審查,只要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且對子女和財產問題作了適當處理,就發給離婚證,協議書只做附件保存,雙方離婚后,如果一方不按協議書執行,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協議確定的內容。
向法院起訴離婚,在法院法官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離婚協議,雙方當事人簽收的是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調解書的協議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協議,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中確定的協議內容,另一方在法定期間內,可以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1、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2、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等方法。
【執行律師意見】不給壓力!他不會還錢!告訴你解決問題的三個步驟:1、申請強制執行!2、尋找財產線索并處置財產!3、采取制裁措施!
打官司做原告,大家都會碰到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存在一個誤區:以為判下來了,對方會主動履行!這其實是原告的一廂情愿,下面來給各位分析下:
主動履行?別想太多!除非他手頭有充足現錢!
都說蠟燭不點不亮,現在的“老賴”們就是這種人群。如果判決書一下來,就乖乖履行的話,哪會有那么多社會信用問題?
所以想明白點,判下來之后,他有兩種選擇:1、還。2、不還。
如果還錢會嚴重影響他的生活質量的話,那是不會還的!打個比方,他目前只有50萬,但是要還45萬甚至100萬,還了之后手頭就只有一點錢,或者一分錢都沒了。所以這個時候,他肯定不愿意還錢。
換一種情況,如果他手頭沒錢,你指望他賣房賣車?把錢還給你?反正我遇見過的,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走這條路的。
咋整?申請強制執行唄!
為啥申請執行?打官司都撕破臉了,還差申請執行嗎?
再說了,申請執行后你可以讓法院幫你去看對方的存款、車輛、房產情況,至少不用猜測對方面上有沒有錢這回事情,而且一旦發現財產線索,比如說有存款,就能進入處置程序。
對方不肯還錢,那我們就幫幫他!把他的存款拿過來!把他的房產拍賣掉!把他的車輛拍賣掉!而這些事情,必須以申請執行作為前提!
而且要注意的是,申請執行可是有期限的!過了期限法院可就不保護了哦!記得抓緊!
請注意!強制執行很專業!幾個要點要記牢!
很多人其實都不了解強制執行是怎么回事情,以為把案子往法院一丟就行了,這么做的后果你懂的!很有可能法院跟你說沒查到財產,執行不了,案子就終結了!
其實強制執行很專業,一般的律師可能懂打官司,但不一定懂強制執行。
在這里給大家幾個建議,在強制執行過程中一定要牢記!
1、強制執行不是執行判決書!是執行財產!
找不到財產,當然強制執行不了。不要總把財產線索局限在房產、車輛、存款這老三樣上!其他的財產線索還有很多!比如公積金、收入、養老金、農村分紅、配偶名下夫妻共同財產、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機器設備、知識產權等等!
想了解有哪些財產可以執行的,去我頭條號看我的《執行財產調查經驗談》。
那里有20多種財產類型,5種比較有效的財產線索。
2、法院說這個財產不能執行?不要慌!找執行律師解決處置障礙!
在處置財產過程中會碰到各類問題,法院就會跟你來說,這東西我們沒法處置。
比如說,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帶抵押的房產、農村的小產權房、給父母甚至給“女朋友”買的房子、車子、質量保證金賬號里的存款、帶租的房子各種情況都會有很多。
這些障礙,本質來說是法律上的“權利沖突”,會和我們“打架”的權利包括:被執行人的生存權、他人的物權、租賃權、質權、抵押權等等。
這些問題其實是法律問題,還是需要執行律師來操刀解決。
3、制裁措施很重要!會有奇效!
執行制裁是對付“老賴”的最后手段,也是最嚴厲的手段,采取之后,對方各方面都會受到限制,具體包括:列入失信人名單、曝光、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拘傳、司法拘留、移送拒執罪等等。
打個比方,對方是個做進出口生意的,經常要出入境,這個時候你申請限制出入境,把護照作廢了,對方就會急!這才會主動還錢!
當然不同的人被采取措施后,效果也不同,但多少總會有些回音。
【總結】判決書是個啥?是申請執行的權利!別抱怨對方不還錢!把法律武器用起來!
覺得有用的話點個贊哦!
轉發給其他有需要的人。
怎么辦?
依我之見:這一下子好了,省得你成天去找債務人求爹爹告奶奶,甚至冒非法討債的法律風險。因為你的債權是經過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并作出了民事判決的,一旦該判決依法生效,你就有權向人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強制執行。
你問如果經與敗訴協商達成還款協議而對方不執行丶轉移財產怎么辦?
依我之見一一如果對方不信守協議的承諾,你可以根據原生效的民事判決再次向人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按原生效民事判決強制執行,而法院的執行部門依法會根據你的執行申請依法查封丶扣押丶凍結丶劃拔被執行人的有關財產;如果被執行人有耍賴不執行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權將其列入老賴的黑名單限制其旅游丶坐飛機丶坐高鐵丶子女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公安丶檢察丶法院有權追究其“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非常高興能夠回答你這個問題的!
其實你這個問題是目前疫情情況很多買賣雙方所遇到的問題,但是問題不大的。因為這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買賣雙方沒有履行合同的,并不是屬于任何一方有意行為,所以可以進行向后進行延期合同時間的,只要雙方協定好時間,簽訂一個補充協議就可以的!
很多人都是在申請執行沒有結果之后的漫長等待一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