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假日放假幾天_清明放幾天假期啊?
特邀律師
2019年清明節時間:2019年04月05日 星期五 己亥年(豬年)三月初一2019清明節放假時間:2019年4月5日~4月7日 共3天2019年清明放假安排日歷表2019年清明放假安排:清明節假期是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節是法定假日。
2020年清明節4月4日~6日放假調休,你會如何安排?
今年的清明節,我會這樣安排:
一,4月4日,帶孩子搞祭祀祖先活動,掃墓活動;
二,4月5日,帶孩子到附近名山大川去踏青,去登山,去徒步,讓孩子寫一篇游歷作文;
三,4月6日,帶孩子到廣場上去搞家庭籃球比賽,乒乓球比賽,適當搞點獎勵,以刺激孩子積極投身體育運動。
這就是我今年清明節的節日活動安排,希望老天大開眼界,不要下雨,以保證我的活動如期進行。
會的,官方已經通知啦!看下圖[呲牙]
清明節法定假日一天,通常在4月4日或5日
三天.應付工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調整為20.83天。
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一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則勞動者節假日加班應以138.3元為基數,發放三薪或雙薪。計薪天數針對節假日多一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實,“《通知》理清了一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并無影響。”因此在這個新增的“月計薪天數”的意義上,加班費確實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減少了,但今后無論法定節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對加班費沒有影響。此前有媒體稱,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勞動者加班費會得到小幅增加。根據新計算方法,這種說法有誤。“以前的算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法》“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以前一直都是將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均視為不用支付工資,365天刨除這兩塊所剩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計算日工資和加班工資。而此算法一直與《勞動法》相悖,包括剛剛廢止的2000年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增加一天的法定節假日對于勞動者的影響僅在于,將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清明節是法定節假日,法律規定是放假一天,但由于清明節當天是周六,因此調休共三天假,即5-7號。如果清明節加班的,工資按3倍計算,6、7號加班工資按2倍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至少我會感覺特殊環境下的國定假期與宅家基本一樣。我們還是不能防控傳染病失效,繼續做好宅家的準備。度假時期關心國家防控信息,關心國際防控傳染病的時事。
清明節,2008年被正式確立為法定節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個“清明節”法定假日。《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