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所得稅申報期限_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期限?
特邀律師
預繳在月(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匯繳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答案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對此有明確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樓主采納我的答案,股票必然發發發,生意必然火火火!!
是的。應納稅所得額下面的稅率欄是法定25%,不可以更改的,在計算出應納所得稅額后,按15%的優惠稅率與25%的法定稅率計算的差額填寫在“減免所得稅”內。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每個季度的次月1-15日期間申報,年度為次年的1-5月底期間申報。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從匯算2008年所得稅時已經由原來的截止4月30日改為5月31日,參考資料: 《國稅發〔2009〕79號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第四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第五條 納稅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15日內完成,預繳申報后進行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