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需要家屬去接嗎_取保候審是派出所去接還是家人?
特邀律師
您好!取保候審是指把人先保出來等候審理的意思。做完筆錄了,如果有新情況或需要你確認問題可以再錄口供的。一般情況下,只是履行一下程序,不用擔心只要配合工作應該沒有什么問題。希望能幫助您!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1、關于取保候審批準后什么時候通知家屬去接人,法律沒有詳細規定。
2、按司法實踐,取保候審申請被批準后,公安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很快會去辦理放人事宜。
3、因為是“保”,所以警方放人就要通知家或者保證人的。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拓展資料: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審批準后,放人時通知家屬是否和警察一起去接犯罪嫌疑人法律沒有規定。只要批準取保候審就可以回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1、關于取保候審批準后什么時候通知家屬去接人,法律沒有詳細規定。
2、按司法實踐,取保候審申請被批準后,公安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很快會去辦理放人事宜。
3、因為是“保”,所以警方放人就要通知家或者保證人的。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 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您好由被取保候審的嫌疑人近親屬在接到通知后,前往辦案部門,或者關押的看守所接人,并且為他委托辯護律師會見他本人,為他提供法律指導,解釋法律,為他代為取保,申訴,控告,監督公安依法辦案,防止刑訊逼供,為他做罪輕減輕或者無罪的辯護等。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