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收房對業主有什么影響嗎_業主拒絕收房對于開發商有什么影響?
特邀律師
對于很多新房主來說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個很關鍵的一步,收房關系以后生活的質量問題。所以收房是很關鍵的一步,收房前一定要先進驗房,如果驗房不合格就要拒絕簽收房屋。那么業主們如果拒絕收房對于開發商有什么后果,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啊。 1、承擔在房屋未交付前這一段時間的損毀、滅失的風險。 對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承擔,《合同法》142條做了如下規定: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后由買受人承擔。所以在這一段時間里,開發商仍然要對我們的房屋負責,萬一發生了損毀、滅失的事故,開發商仍然要承擔責任。 2、對于我們的貸款,開發商仍然要對銀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在我們的借款合同中,開發商要承擔辦理產權證,并將辦好的產權證直接交給銀行的義務。如果無法順利收房,產權證自然也就無法辦理。在產權證沒有交付銀行之前,開發商要就我們的貸款向銀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這就意味著,在此期間,一旦我們不按期還款,銀行可以選擇起訴開發商(當然,也可以選擇起訴我們)。直到辦好了產權證,并交付給銀行質押,開發商的擔保責任方能解除。 3、面臨逾期交房被起訴的風險。 一旦無法順利交房,就會產生逾期交房的事實。雖然是誰的原因導致了逾期交房還無定論,但業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訴權。對于這一點,開發商是比較頭疼的。一旦業主起訴,他們雖然不一定會敗訴,但是為此要請律師,要出庭,甚至還要面臨二審,很麻煩。弄不好還會敗訴,承擔敗訴的后果。 拒絕收房,業主承擔的只是有限的風險,而開發商承擔的風險要遠遠大于業主。而最嚴重的集體拒絕收房,將可能會給開發商帶來致命的打擊。如果被媒體盯上了,企業的形象就完了,這可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經營就可能毀于一旦。 以上關于業主拒絕收房對于開發商有什么后果的相關事項就介紹到這,但我們作為業主也不可能無理取鬧地不進行收房的,肯定是房屋有嚴重的質量問題我們才不收房的,只要開發商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了,質量有保障了,我們肯定是會收房的啦。
要看業主拒絕收房的理由,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如漏水,門窗不嚴密、墻體嚴重開裂等無法入住的問題,確實可以拒絕收房,開發商應在合理期限內修理完畢,并支付業主因延遲入住造成的如租房損失等費用。也可以要求在修畢收房后再支付物業管理費。如果不是影響入住的質量問題,建議不要貿然拒絕收房,否則耽誤了自己的時間,也沒有實際的好處。關鍵看業主能否維護自己的權益了。當然也有不了了之的。
沒有影響,在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公示交房的,為何有的業主遲遲不接房?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所交房屋未達到規定的設計標準,需要整改。而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往往會許諾在業主收房后會按業主的要求改正。而在業主簽字收房后,開發商與物業則相互推脫,始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造成業主被迫以不交物業費來抗拒,以求達到能處理好問題的結果。二是業主在收房時,開發商與前期物業早就單方面的制定好了一份所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簽字同意開發商交鑰匙,業主認為合同不公正,不合理,不簽字則拿不到鑰匙。也就是說業主想接房,但是如果不按開發商,物業的意愿辦,就收不了房。那么收不了房對開發商與前期物業有沒有影響呢?看看物權法等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就應知。相關法律規定,物業費從開發商,前期物業公司公示交房之日起開始計收。也就是說不論你業主收不收房,你的房子已經在公示后開始必須按月交納物業費了。退房退房款是不可能的,長期不收房也是不可能的,那么給購房者的出路就是,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拿鑰匙,收房,然后任由一個以贏利為目的,私有性賃的物業擺布。對一個欺壓業主的黑物業難道就沒法治了?有法治!物權法,物業管理服務條例都明文規定,小區在所在轄區居委會(社區)監管下,兩至叁年內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由居委會,業委會共同協商,決定小區的管理服務方式,可解聘原物業,另聘請物業,也可實行小區自治管理。
一般來說不會有什么不良的后果,只不過從開發商交房日期開始就要計算物業費,到時候補交物業費就行了,也可以寫一份委托書讓朋友代拿房,但這里面還有個問題,拿房后在半個月到一個月內的時間去驗房,驗房的重要性就不用我多說了吧,如果不是你本人驗收如果出現問題,那錯過了溝通解決的最佳時間就不太好了,所以建議你還是自己去驗收,有問題可以及時維權,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你帶來幫助,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私聊我
拒絕收房對開發商不單沒半點影響,可能還會更有利,因為你付的是一兩年前的房價,現在的房價都漲了很多,吃虧的是自己。開發商沒經過多方的撿查驗收,政府也不可能允許他銷售,人家幾千套都沒問題,就你的房有問題?開發商根本不會理你,你只能起訴處理,由第三方再來撿測,由不得你說好說壞,即使查到的都是可維修的小問題,如果你不想要房了,原價退房款給你,你損失的是利益和上漲的房價,開發商什么也不虧。
業主不簽字收房對開發商就什么影響嗎你買房的錢都是預存在房管局的監控賬戶,你不簽字,開發商就收不到你監控賬戶的購房款。類似淘寶的支付寶。如果你是刻意鬧事不收樓,房管局就會介入協調,房管局通常做法是建議業主退房,建議開發商賠點錢。但開發商有一個默認權限,就是開發商有證據(郵寄收樓通知書的快遞底單)證明你已收到收樓通知,你個人一個月內沒有出現到收樓現場,開發商就可以默認你個人原因(在國外或者監獄里)無法到現場收樓,因此默認你收樓。如果...
1、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
2、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后超過三個月交房的;
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
4、開發商經批準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并解除購房合同;
6、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
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分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