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勞動合同到期怎么辦_在單位工作8年,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什么補償?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上班第8年,第7年單位沒有給簽勞動合同,請問自己主動離職能夠要求補償嗎? 這個問題很簡單,自己主動離職是不能要求任何經濟補償的,除非是企業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這種情況下才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待遇。
那么這個經濟補償是要根據你所在工作單位的工作時間來確定,比方說你在工作單位工作了8年,那么你就可以享受到8個月的工資待遇。這個工資待遇是根據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的,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比如說是6000塊,那么你就可以獲得6000塊8個月的待遇,那么就是48,000元。
但是,如果你要自己主動辭職,就享受不到相應的經濟補償待遇了。所以說必須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才具備享受經濟補償的待遇。如果不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就不具備享受經濟補償待遇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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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若公司同意就再簽8年,8年后就可轉為長期至退休。當然,前題是你認可這個崗位。
有無賠償需要看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具體原因。因為并不一定就是公司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在維持原來的工資待遇的情況下,是勞動者本人無緣無故的提出了不續簽,那公司當然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經濟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你好,員工在公司上班8年多了,已經簽了三次合同,目前還在合同期內被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能否得到賠償還需要分析具體解除合同的原因。總的來說導致合同解除的原因不同,最終的賠償就大不一樣,就題主的情況來說,可能有補償,也可能有賠償,也可能沒有任何錢。由于你沒有說明解除合同的具體原因是什么,我一一假設一下,略作解說,你可以參照我講的來判斷你是否有賠償可拿。
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跟你協商一致解除的,獲得了你的認可,那么這種情況下,公司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你工作8年多,大概可以獲得相當于8~10個月的工資補償。
如果你在工作期間存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如果你在工作期間沒有任何過錯,干的好好的突然被公司解雇,那么這種情況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就是違反勞動法律規定的,是屬于違法解除合同的情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需要按照經濟補償的二倍支付你賠償金,大概可以獲得相當于16~19個月的工資補償。
如果有補償或者賠償的話,錢還是挺多的,從實際發生的這類賠償案例來看,公司一般都是不會主動給員工這個補償款的,想要拿到這個錢,勢必要走勞動維權的法律途徑才可能拿到錢。所以,這就要求你必須準備好足夠的證據,其中三份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是最為重要的維權證據。鑒于公司賠償或補償的錢比較多,可以找個專業的律師幫你維權。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經驗看法,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