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對方不讓拿東西_需要怎么做才能讓女方離婚后拿不走任何東西?
特邀律師
一,女方在離婚后拿走東西,天經地義。屬于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她有這個權利。為什么要剝奪?誰也沒有權利剝奪呀?!前夫是現代版的葛朗臺嗎?!比葛朗臺還有過之摳門喲!前夫太沒有人情味兒了,離就對了!
二,表面看來,是拿走了東西,屬于財產范疇,其實這件事情不僅僅在于表面,它包含著精神層面的東西,是對曾經的美好的一種念想。前夫難道是那種“十惡不赦”的人嗎?如果真到了這種被人“深惡痛絕”的地步,沒有絲毫留戀,無論是誰,他的人生徹底失敗了…
私人物品當然可以拿,為什么不讓拿?離婚之前你說清楚,否則不簽字啊!再說,如果不能證明各自的,你倆本應該平分的!所以法律角度看,屬于你的當然能拿!但是如果特別貴重,你需要證明是你的,你得有證據才行!如果不貴重,不至于不讓拿!溝通!!!
我覺得這個可能是你老婆真的不太想離婚的表現。
女人的嘴,千萬別信,如果你信了,可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很多時候,有很多女人,喜歡把離婚掛在嘴邊,她們真的不是很想離婚,她們只是想要看你的態度。
特別是在吵架的時候,一生氣,一沖動,離婚,誰不離誰是孫子,可是說多了,另外一個人就當真了,有時候也覺得累,還不如就真的離了算了。
這個題主的妻子,可能就是這樣的情況,自己平常時間,不順心就要跟自己的老公離婚,可是真的離婚了,又不甘心,也舍不得了。
建議,平常的夫妻之間,吵架歸吵架,不要總把離婚掛在嘴邊,如果你不說真心想離,最后真的離成了,那不是給自己找事嗎?
總是把離婚掛嘴邊的,也是很傷害夫妻之間的感情的,說一次,傷一次。
如果真的想離了,那不見面最好,如果總是見面,那不是又要糾纏在一起嗎?
那又何必呢,婚姻需要經營,而不是隨意踐踏,你不珍惜,自然有人會珍惜。
不要真的等到離婚了,再來后悔,我們沒有機會浪費屬于我們的幸福。
題主也要需要自己妻子的心理,她可能就是在乎你,需要你,依賴你,才會這樣,如果你真的想愛她,就要了解她的需求,如果你真的想要一個完整的家,那就多關心關心她。
感情壞了可以修,再換一個新的,未必有舊的好。
離婚的女人既然走了,本該會把自己的東西一起帶走的,可題主說的這個案例有些特別,人是離婚了,可東西沒有拿走,男方要求復婚也不同意,并且自己離婚的事也不告訴家人,親朋好友,有這樣心態的女人,大多數具備以下一些顧慮!
首先,既然是離婚了肯定是夫妻之間處不到一塊,人走了,可自己平常使用的一些物品沒有帶走,說明這個女人已經對這個家討厭到了及至的地步,雖然是自己使用的一些物品,可她覺得那也是在丈夫家置辦的,看到這些東西難免就有觸景生情,所以她就討厭這些物品,不帶走也就能夠解釋清楚了……
其次,女人沒有把物品帶走,自然有她考慮的理由!可男方就會覺得這個女人雖然跟自己離婚了,人走了可日常生活用品卻沒有帶走,說明她還很留戀這個家,這個人,只不過一時氣不過才跟男人離婚!,日后看樣子還會回來的!于是這個男人就會聯系前妻,并要求復婚!可人家并不愿意,這就導致了一個問題有不同結局的可能!
第三點,女方離婚的事沒有告知家人。親朋好友,更進一步證明了這個女人婚后過的很苦,她不想把自己不幸遭遇讓親人知道,害怕他們擔心自己,更害怕因為自己的不幸而讓親朋好好友為自己牽腸掛肚。把痛苦壓在心里,希望自己一直能夠獨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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