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休不給加班費合法嗎_工作日加班沒有加班費,你怎么看?
特邀律師
單位的性質不一樣!都有忙閑的時侯,拿我們單位來說沒活時你呆著工資照發,有活時咱也不用知聲,盡量多干一陣子。別沒活時正點下班有活時你還正點下班自己也覺得過意不去。在企業工作就這樣別較死真兒,干點兒活要加班,沒活時人家也沒差你錢,我們己習慣了這種環境。不知道你干什么工作,有這種現象一天的工作量出工不出力混加班費都有這種可能。老板也不糊涂,給加班費不排除某些人假裝白天忙活夠嗆不出活兒晚上掙加班費!當然這都是老板的猜測,如果是我我盡量把全天的活按時完成不掙那加班費。還是一句話,你認為這個工作行你就干,也別說別的,不能忍受加班不給錢可以轉行唄。按著勞動法都應該多勞多得,但在執行上就大相徑庭了。
國家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是: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關于加班,國家的規定是:每天可以加班1小時,最長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并且按照規定支付加班費,就不違規。
題目中只說明單休,所以無法判斷是否違規。請結合具體情況分析。
謝謝邀請!
關于法定節假日加班本人回答不低于10次,為什么網友不看看對問題的回答,像您這樣的提問估計您不止一、二提出,為了滿足廣大網友對法定節假日國慶節加班是否有加班費的問題,本人愿意為生產在第一線勞動崗位上職工同志們再作全面回答一次。
全國一年法定節假日共有11天:根據網友的提問,問國慶節是否屬于法定節假日,有沒有加班費?回答肯定有。
10月1日~10月3日是國慶節法定節假日,事業單位《學校》的勞動者門衛、安保、值勤,物業值班、包括勞動者以及生產在一線的廣大職工、公安交警、高速公路、醫生護士等等。不能在法定節假日當天安排休息的,應當視為勞動者加班。
10.1~10.3《國慶節》為法定節假日,國家規定不能安排勞動者休息的,職工應得基本加班工資為平時工作的三倍,即300%支付勞動者報酬。
國家同時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不得以調休為名,要么放假,要么支付三倍加班費。用人單位不履行法定義務,節后勞動者可直接投訴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電話:12333。
10.4~10.7為調休日,如果單位不能安排調休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加班費200%勞動報酬。
非法定節假日,單位領導有權安排調休,用人單位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調休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半年內調休完畢,超時應當支付勞動者加班費。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這個關于“我拿的是固定月薪,晚上和周末加班都沒有加班費,請問這合法嗎?”的問題,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您,您公司的做法99.99%不合法,并且嚴重違反勞動法。
具體原因如下:
首先看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是否有關于工時即工作時間的約定,例如勞動合同中關于工作時間約定為每天工作8小時,標準工時制等這樣的字眼。
如果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這樣的條款,那么我可以說你現在的公司100%違反勞動法,原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36條規定的法律解讀如下:就是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約定實行標準工時,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能超過44小時,如果超過就算加班。當然同時勞動法對每個月加班也有規定。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41條規定的法律解讀如下:企業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安排勞動者加班,但每天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可以每天不超過3小時,但一個月最多不能超過36小時,這些都是基于企業與員工約定是標準工時情況下的規定。
如果企業根據勞動法規定,與員工約定實行非標準工時,即綜合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時,那么就不受上述勞動法規定限制。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勞動法》第39條解讀,39條就明確規定了,如果企業因為自己生產特點,指的是企業生產存在淡旺季的情況,不能按上述36條和38條規定執行的,需要向當地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綜合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就可以不用按上述36條和38條規定執行。
如果你們企業已經向當地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了綜合工時,那么你平時晚上或者周末加班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費。或者1:1調休
企業申請了綜合工時,并且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中也約定了是綜合工時,那么這個時候,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生產特點,也就是淡旺季特點,自主安排員工上班或休息,但綜合工時分為以月、季、年為單位,一般公司申請的都是以季為單位,即一個季度對勞動者進行一次統籌安排,例如一個季度共為分3個月,每個月44小時,共計44*3=132小時,這個132小時只要企業支付了員工勞動合同約定的月薪,員工就需要在這一個季度服務滿,如是某個月是淡季,企業安排員工休息了,那么下個月企業讓員工加班,企業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費。當然,如果企業在這132小時以外再安排員工加班,這個時候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當然如果是平時晚上加班必須是要按1.5倍標準支付加班費,如果是周末加班企業可以安排1.5倍支付加班費或者1:1調休。
這里有人可能會問周末加班不是應當按2倍計算加班費嗎?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勞動法律法規規下,企業如果申請了綜合工時,周末加班是可以按1.5倍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不需要按標準工時2倍來計算。
如果你的企業幫你這個工種申請了不定時工時,那么你現在平時晚上或者周末加班,公司是不需要支付你任何加班費
不定時工時申請相對比較困難,一般只有像銷售、企業高管這類人群才可以申請下來,因為他們的崗位特性決定了他們的工作特點和用工形式,像銷售不需要天天按時去公司報到,只要你每個月有業績產生,公司才不關心你有沒有去公司打卡呢,企業高管也是一樣。所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崗位,還有你的這個工種是不是公司已經申請了不定時工時,如果企業申請了,勞動合同或者制度中有約定,那么企業就不違法,但如果沒有申請不定時工時,那么可以肯定地說,你目前所在的公司安排你晚上和周末加班且沒有支付相應的加班費是違法行為。
根據《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規定,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如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4、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如企業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員,以及值班駕駛員等。
根據勞動部申請不定時工時是有條件的,不是所有崗位都可以申請,具體詳見上述規定。
結語
通過上述我的關于標準工時,綜合工時,不定時工時三種工時的用工方式描述,你應當清楚什么樣的工時下面如果超出標準工作時間,如果不支付加班費即是違法行為,你自己可以看看自己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規定,看看公司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如果真的違法,請你收集好相應的加班時間證明,有必要時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別提醒:關于加班記錄證明材料的收集工作,有的企業為了規避支付加班費,會規定員工加班必須提前申請,如果未申請的延長工作時間,一律不視為加班,那么你以后也要留個心眼,如果企業安排你加班你可以保留相關要求加班的證據,例如微信聊天記錄、會議錄音記錄,加班申請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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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是肯定可以的啦,但你仲裁前,記得做好如下準備:
勞動合同是雙休,實際是單休,屬于變相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
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明確規定的周工作時間是5天8小時,是雙休的,而實際工作時間變成了單休,你先得弄清這種周六或周日上班是來自哪里的要求,還是領導的要求,還是公司人事的規定,還是某些員工自愿行為,如果不去上班會是什么情況,弄清楚這些情況特別是書面的證據,對你申請勞動仲裁很有好處。
確認是延長工時之后,嘗試申請加班費
先從第一點,非員工行為后,確認是公司的行為,故意延長員工工時之后,就可以申請向公司要求補償超時工作的加班費,這點在勞動法里有明確的規定,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超時加班的,必須支付加班費。
超時工作,公司不支付加班,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員工有加班記錄,并且公司不支付超時加班費的話,那么公司屬于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申請,要求公司補發員工加班費。一般情況下,勞動部分會調查屬實的情況,會要求公司進行糾正,補發員工的加班。
同時,也要準備好公司可能會補發加班費,秋后算帳,找你們這些維權人士辭退,一旦發生這種情況,你就要求公司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然后提前做好一些準備工作。
員工們一直覺得加了班就應該拿到加班費,但有很多加班情況確實例外。有些員工也許不清楚加班很可能成為無效加班,也就是說,這些加班是無法拿到加班費的。
員工在入職時,一定要搞清楚公司關于加班的相關制度。絕大多數的公司關于加班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員工加班需要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加班申請未經批準的,公司不予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說,如果員工加班沒有經過公司的“加班流程”去申請,員工的加班很可能會成為無效加班。即便將來發生了勞動糾紛,員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時,也拿不出可以作為“呈堂公證”的加班證據。公司的這條規定一般是為了防止有些員工惡意加班而制定的。但事實上,如果員工不按這樣的加班流程提前提交加班申請,也會視為無效加班。所以,為了避免員工的加班“竹籃子打水一場空”,一定要高清楚公司加班的相關規定和流程。
還有一種加班,是不受勞動法保護的: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健康生命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這種加班就看公司的態度了。
另外一種情況的加班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資,那就是公司向勞動相關部門申請了“綜合工時制”,這種情況下公司也不用支付加班工資。有些公司確實是因為工作性質的關系向相關部門申請了“綜合工時制”,而有些卻是為了逃避“支付加班費”而申請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休息日(即周六、周日,或者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備注:有些公司由于工作關系無法在周六、周日休息,改成周一到周五的某兩天或一天為休息日)加班的。休息日加班,公司有權按照員工加班的時長安排員工調休。如果公司不安排調休,則要支付200%的加班費。
另外,如果你的加班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者延時工作的記錄,也會成為無效加班,拿不到加班費。要知道,如果哪一天你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勞動監察部門首先采取的行動就是,要求公司提供員工名單和考勤記錄。所以,如果加班沒有任何記錄,很可能加班非也會打“水漂”。
最后一種情況,就是“值班”。很多公司節假日、休息日,出于公司“火災治安等安全考慮”,排了“值班表”,那么值班很可能只給“值班補貼”,而不給加班費。
以上情況之外,公司如果不向員工支付加班費,一定是不合理的。由于我不是特別清楚,現在的員工是否知曉以上的加班規則,順便答題作為一次說明向大家普及一下。如果大家還有其他一些關于加班的知識,可以一起補充進來。
又提勞動法,我的天呢多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