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注意細節_買二手房如何簽合同?
特邀律師
二手房交易相比新房交易要復雜的多,購房人既要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可交易,還要保證資金安全、過戶交割順利,稍有不慎就可能入坑。關于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見風險以及如何規避問題,筆者曾有相關解答,可到筆者的主頁查閱。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除了要做詳細的產權調查之外,最重要的可能就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了,很多交易風險均需要通過合同條款來約束和化解,房屋買賣合同也是日后出現合同交易糾紛最有效、最重要的法律依據。因此,合同條款應盡量全面、詳細、具體,這個房屋買賣合同不同于在交易中心的網簽的交易合同,前者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而后者只是為了辦理手續,在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法庭一般會采信前者。
二手房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和條款:
1、房屋的坐落位置。要清晰地表明地址、棟號、房號、戶型、產權面積、產權人(有共有人的要全部列出)等,上述信息應與房屋產權證上的登記內容表述一致。此外,還需要明確交易標的裝修狀態,是否包括附送的花園、露臺、車位、車庫等。
2、房屋交易成交價款。一般是總價成交,但要清晰表明交易價格是否已經包括裝修、家具家電、附送的車位、車庫在內。如果包含家具家電,應將家具家電清單作為合同附件。附送的車位、車庫需要表明具體位置及產權狀態。
3、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要明確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還是按揭方式,首付及分期付款的具體支付金額及具體截止日期。如果是按揭方式,要明確首付金額和貸款具體金額。
還應明確支付價款是否由銀行進行資金監管,如果是直接支付,要約定付款的具體時間節點及支付的前提條件。
4、交易稅費的分擔。要明確交易產生的買賣雙方的相關稅費由哪一方承擔?是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還是全部由買方承擔。目前的行規一般是全部由買方承擔。
交易過程中賣方涉及的稅費主要是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稅、個人所得稅(符合滿二、滿五唯一可減免),如果是房改房、經適房、解困房、安置房、回遷房等,可能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而買方主要有契稅、印花稅、交易費、辦證費等。
5、過戶手續辦理。對于按揭購房,由于是首付之后先過戶,為了保證尾款安全,應約定過戶后的產權證由原房主持有并負責遞交給買方貸款銀行。即使是通過中介公司,也要這樣做,以防止中介過失將產權證直接交給購房人,從而增加尾款的風險。
雙方應就辦理過戶的具體事項做出約定,比如過戶條件、辦理期限等。
6、交房時間及交房條件。應約定具體的交房期限及交房應具備的條件。
7、物業交割及費用結算。應明確物業費、水電氣熱費等費用的具體結算方式,以及歷史欠費如何清繳。
8、戶口遷移。合同應約定賣方將戶口遷出的具體期限。
9、賣方的承諾條款。賣方應承諾所交易的房屋不存在未告知買方的共有產權人,不存在抵押、查封、限售等不可交易情形,不存在長租情形,不存在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不存在未告知買方的刑事案件,如有虛假承諾,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違約條款。合同應就雙方的違約責任及賠償金額做出具體約定,包括但不限于單方毀約、逾期付款、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逾期交房、逾期遷移戶口、虛假承諾、交房條件與合同約定不符等各項的違約賠償數額。
總之,二手房交易風險大,合同條款要盡量全面、詳細、具體,即使是中介提供的合同文本也要認真審閱,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補充。合同條款越完善,后期履行就會越順利,風險也就越低。
謝邀!如今新房的價格持續走高,所以很多人寧愿選擇購買二手房,當然這并不是說二手房要便宜很多,只是相對便宜一些,另外,裝修較好的二手房,也可以省去裝修的麻煩,然而,二手房畢竟是個人之間的買賣,那么簽訂二手房購買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呢,坤鵬論結合身邊朋友的情況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一、房屋產權要查清
坤鵬論認為,買二手房,首先房屋產權一定要明晰,這個在某種意義上說比房價都重要。之前有一位朋友,買了一套某鍋爐廠職工的福利房,全程聯系簽合同的是一位男士,由于朋友最開始沒有查看房屋的產權證,到后來要簽合同時,才知道,原來這套房子是這位男士的爸爸的,而他爸爸正重病住醫院,說委托兒子全權處理。關鍵是房產證賣方也沒拿到手。遇到這種情況,朋友還是有些猶豫,畢竟房價相對便宜,放棄了有些可惜。后來經過進一步了解,老人的房產不只是給這個兒子的,老人還有一個女兒……最后,基于這個情況,朋友最終放棄了購買。
買二手房,房屋產權異常重要,應該注意看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人。一定要查看房子產權證的正本,并且最好到房管局查詢此產權證的真實性,同時確認待售房屋是否被抵押或查封。
二、房屋相關信息要寫清
對房屋有準確的了解后,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就有針對性了。首先,一定要標明房屋的具體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第二,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有的單位福利房要求5年內不能交易),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問題,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房款付款時間、過戶時間
關于款項,具體約定付款時間。二手房買賣基本上都是直接約定該套房屋的價款。為此,合同中必須分別寫明首付款交付、房產過戶以及尾款交付的具體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賴于房產過戶期限,因此過戶期限以及過戶手續由哪方主辦、哪方配合,必須事先確定并在合同中寫清楚。
四、交接時間以及費用界定
在確定并寫明所購二手房及附屬設施交接時間的同時,還應注意確定和寫明水、電、氣、暖、物業等費用的劃界承擔時間。二手房交接時間和費用劃界時間是責任劃分的界線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煩甚至糾紛。
五、戶口遷移問題
很多人買二手房,特別是學區房,就是為了轉戶口,讓孩子讀書,所以,戶口遷移問題要重點關注。 由于戶籍的遷入和遷出歸公安機關管理,而公安機關在處理戶口糾紛時,又受到戶籍政策的限制。比如,賣給買方的房屋是賣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沒有其它的房屋可供賣方遷入戶口,則無論買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機關都是無法將賣方戶口強行遷出的。相應的,買方的戶口也就無法遷入。
六、違約責任
二手房交易過程相對新房更加復雜,且交易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和違約行為。如果交易過程中出現違約,怎樣劃分雙方責任?這也需要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進行提前約定,寫明違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
雖然,二手房購買和過戶相對要麻煩一點,只要注意了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相信,買二手房也不會有什么安全隱患,畢竟,買二手房的人這么多嘛,所以大家也不要過于擔心。
同事去年剛買了二手房,問了他簽合同的經驗,現在來分享給大家啦~
首先,在簽合同的時候,要注意合同的正規性,可以用房管局提供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的范本,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改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看好了賣家都改了哪些地方。
第二,在合同中要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備設施等情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是否共有財產;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權糾紛;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字資料的移交過程。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貸款;定金;尾款。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第三,到現場簽合同的人必須是所有的產權人到場簽字,而且大家都要同意,如果其中有共有人不同意的話,二手房買賣是無效的,如果其中有人不能到現場,也必須要有他的書面授權委托,必須要留有證據,以防事后有人反悔,說不同意賣,那就有麻煩事了。
第四,要明確違約的責任,這個可以利用附加條款,說到附加條款,一定要合理利用附加條款,可以在附加條款里加上諸如如果一方違約了怎么辦?驗房的時候發現房屋的質量不合規定怎么辦?不能辦理過戶怎么辦?房子被查封或者抵押不能過戶怎么辦?拖欠稅費、貸款出現問題等不能過戶怎么辦?等等問題,只要你擔心的問題都可以寫在里面,以防事后出了什么事,協調麻煩。而且要注意看里面有沒有什么貓膩,中介有沒有故意把房產的價格降低幫助買家逃稅,有沒有把房間標為精裝修等等違規問題。還有注意里面有沒有一些霸王條款,比如延期交房可以免費,買房無權調整合同等。
第五,還有一個小細節需要注意的,在買二手房和簽合同的過程中,每一步最后都保留相關的資料和證據,合同的文本、收據、支付憑證、短信、郵件、微信聊天記錄等等,以備不時之需。
好了,以上大概就是買二手房簽合同時需要注意的問題了,我是叨姐,每天和大家分享買房知識,歡迎給我留言、互動哦~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問題非常多,而且其中的陷阱不少,下面就給大家結合真是案例具體說明:
1、簡單的二手房交易名詞解釋:
信息服務費,就是鏈家等認為的中介費,房子價格的2.5%,這是買主跟業務員和店長軟磨硬泡了好久之后,才打的95折,他的房價是64萬,所這筆費用是15200。安居客論壇是國內領先的網上找房論壇,在這里您可以和其他網友一起學習找房知識、交流找房心得,分享找房經驗、獲得找房幫助、結識找房朋友。
代書費,就是鏈家等幫買主做的合同,打印的收條之類的東西,一般要房價的0.5%,這部分一般沒有打折,所以是3200元(給我100塊錢我自己覺得做的比他們好多了) 。
貸款服務費,據中介解釋,這筆錢是鏈家的金融部收取的,用來跟銀行跑貸款的,或者說,就是給鏈家那些整天泡銀行的人發工資用的,而事實是,很多銀行都不收這個錢的。
過戶服務費,就是鏈家等的員工帶著你去過戶的費用。
代收評估費,這里寫明了是代收,所以說是第三方機構評估房產價值收的勞務費,而銀行本身也不收這個錢。
2、說明一下各類費用如何討價還價及貸款流程。
具體說一下評估費的問題,買主與幾個中介接觸過,雖然銀行明確表示不收費,但是作為二手房他們給我們評估的價格很重要,如果不交費我們自己去評,真就貸不出多少錢了,舉例來說,10K多一平米的房子給評個5K、6K是很正常的,按他們所評的價格給貸8成也就沒有多少了,大部分都得我們自己掏!如果多出點錢,中介還可以給做高評估,所以這個錢還是不要省的好,就是這樣的世道。
中介信息費一般是可談的,不過現在折扣不大,銀行貸款的如果自己貸可以不給中介這部分錢,但一般中介如果有能力替你貸的更多,也沒必要省下來了。
如果走商貸,在跟銀行面簽,也就是簽貸款協議的同時,需要提供首付確認函,估計是表示貸款確實是因購房發生,而不是為了套現什么的。等面簽完后,銀行會根據提供的資料同意批貸,在批貸書下來的時候,就會聯系買賣雙方過戶,過戶后三個工作日,銀行就將余款打入賣家賬戶。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才能成立的,是可以修改的。
3、具體交易及過戶時需注意的事項:
1)、付首付和過戶是怎樣一個順序?怎么制約,來保證買房人的利益。 付首付是非常早的事,很多情況下,房主會等著你的首付去還剩下的貸款的,所以你不得不在沒有任何保障的情況下先把幾十萬給房主。你所得到的保障,就是一張打印的收條,由房主和你雙方簽字,中介方嘛,你要不強烈要求,他們不會簽字的,用它們的話說,他們只是陪同,首付是買賣雙方自行過款,純屬放屁,給了那么多中介費,在最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卻說沒他們什么事了。有的中介會暫時將房主的房本扣下,但這也取決于房主是否樂意,有時房主還要拿房本去辦別的手續,所以房主是不愿意把房本給中介的。就算給了又能怎樣,放主要是真想騙你,掛個失就搞定了,所以我感覺,付首付這步純屬拼人品,感覺很搞笑,定金的2萬塊還簽了一堆合同,而首付的幾十萬卻要完全憑信任。我問了,我買房的同事都是這樣的。
2)、與中介的合同中的條款內容,買房人可以參與制定或修訂嗎?一般來說,合同是中介公司現成的,定死的,沒什么改的余地,而且都是約束買賣雙方的,跟中介屁關系都沒有。但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東西是靈活的,是買賣雙方共同制定的,包括房子中都包括哪些東西,什么時候交房之類的,很重要
3)、中介的收費單據中,哪些可以談,就是說可以給他講價,或者去掉買房人可以不給。中介費用其實都是可以談的,但一定要在交定金之前談,記住,交了錢就別在奢望談什么東西了,沒可能的。部分買主的經驗是2.5%的中介信息費是可以談的,一般鏈家最低折扣是八五折,不知道還能不能再低;另外,如果需要中介幫助貸款,一定先問清楚全部費用是多少,比如你說要貸60萬,他會告訴你手續費是3000元,實際上超過30萬的貸款部分還要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