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金什么時候發放_什么時候發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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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撫恤金領取有時效嗎
喪葬費撫恤金領取國家沒有統一的時間限制,一般為死亡登記之后一年,具體的領取流程和時間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咨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事業單位的喪葬費和撫恤金一般半個月能下來。喪葬費是指用于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
撫恤金發放原則標準 發放標準:一次性撫恤金按其死亡時的工資核定,發放標準為10個月基本工資。因公犧牲人員撫恤金發放標準為20個月基本工資。離退休人員按本人病故時的基本工資(扣除各項津補貼)核定。 撫恤金不屬于遺產的性質。撫恤金是職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相當于生活費的性質。由于撫恤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故不屬于遺產的范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那么對撫恤金如何分割呢?法律無明確規定。 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受撫恤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 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子女屬于死者生前撫養的直系親屬,因此有權獲得這筆撫恤金。父母是兒子生前贍養的對象,因此,也有權獲得這筆撫恤金。如果妻子可以取得經濟收入,不能享受此撫恤金。雖然妻子原則上無權主張撫恤金的份額,但從撫慰其懷夫之心的方面考慮,也可以給予一小部分。總之,應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協商解決,以維持家庭和睦。
職工去世后喪葬費和五險一金一般半個月能辦下來。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于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
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后安葬和處理后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準。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后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撫恤金和喪葬費一般材料齊全后一周就能發放,這種補助單位都會盡快辦理的。
據退役軍人事物部和當地武裝部的通知,傷殘撫恤金發放時間一般都是在年底發放一次,,只要持有相關證明到當地的民政部門申請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