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時間吃飯摔倒算工傷嗎_上班午休時間外出吃飯摔傷算不算工傷?
特邀律師
職工在單位吃飯摔傷可以算工傷的。盡管不是干活中,只要在工作單位不犯法打人受傷等,一般情況下都可以算工傷的,通過勞動鑒定部門進行工傷簽定,并審核批準。所發生費用包括休假工資都由工傷保險基金給于結算的。
類似的問題,曾經有很多的討論和說法,各執一詞。職工上班乘坐班車,雖說沒有在工作單位,到這就視同在單位一樣,只要在車上出了事故都可以參照工傷辦法處理。吃飯摔傷雖說不是工作時間,但他是在工作環境范圍內,又不是打架斗毆違法,所以完全可以比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
這樣處理有人費解,其實很簡單。就比方你在救護車上,你就等于是在醫院,如果在救護車里沒有得到有效救治那就是醫院和救護中心的責任。工傷的判定不是因為你是不是干工作還是干活,判定條件是你的行為是不是有違法主觀和客觀。主觀你打人受傷,客觀人打你。前提是違法就不算工傷,是治安事件,而治安事件不算工傷。
中午休息時間受傷不屬于工傷。 上班時間,上班地點,工作之內的事是工傷。若中午吃飯時間,領導讓加班,加班導致的,可以算工傷,否則不算。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職工上班期間中午吃飯摔傷不算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單位中午是否有午休時間,如果是在正常上下班途中出現的事故是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