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土地糾紛的法律規定_農村強占土地如何處理?
特邀律師
農村的土地糾紛一般為田間地頭的,還有就是宅基地。不管是哪種糾紛,根據我的經驗,一定要找村里或者隊里比較有威望的人出面,千萬不要單獨想著能解決,如果鄰里是講理的人,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農田糾紛解決
一般都是緊鄰的地塊才會有發生這樣的情況,但很多地分下來后,在地頭埋個標記,雙方讓出多少面積用來做田埂,這個在分地的時候,是已經明確,且當事雙方都是認可的。
可能發生的糾紛,我見過的是,削田埂。比如一條梗,大約是25公分寬,便于田間管理用的。不管是水田還是旱田,都會有這樣的一條梗。當初各家讓出10多公分,他削下去的是自己的10多公分,只留你這邊的10多公分。
遇到這樣的情況,你有理。第一,你可以限制鄰里,不允許走這條梗,但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極易發生矛盾,這種鄰居心眼太小。
一般農忙都在一起干活,所以這種削田埂也是這個時候干的,當你發現的時候要及時制止。一般說一下對方理虧也就停止了;如果對方趁你不在,當你發現已經做完了,你可以找到本隊比較有威望的人,出來說句公道話,一般田埂正中都有標記,拉一條線,一看就知道是誰的問題,如果這個還解決不了,就直接找村里解決。找村里解決是最后一步。
宅基地糾紛解決
宅基地糾紛要復雜一些,老的宅基地很多標記都找不到了,從哪開始,到哪結束,這個邊界有時候時間太長就說不清楚,我家是農村的,老宅的地契啥的,反正我沒有見過。
但是,農村的宅基地通常有一個特點,房前屋后,左鄰右舍都是親戚,有時候還是親兄弟。但往往因為蓋房的時候打的頭破血流,兩家老死不相往來的我也見過。
遇到宅基地糾紛,方案原則還是遵循農田糾紛的原則。一般村里留的都有底。如果發生沖突的話,建議還是報警,但最終解決肯定還是村里。
最后
不管是田地的糾紛還是宅基地的糾紛,肯定有一個誘因。作為一個農村人,這種情況打小到現在見的太多了,基本都是兩敗俱傷,占了便宜的最后還得恢復原樣,占理的即使解決了,也生了一肚子氣。遇到這樣的鄰居只能認倒霉,總之,這種鄰里現狀無法改變的情況下,做好自己就行了。
土地被強占可以起訴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農村村民個人之間的土地糾紛經常遇到,多數是邊界糾紛。
首先應該知道,個人之間的土地糾紛的解決,是法律規定的具有“前置程序”的問題。
什么叫“前置程序”?就是必須先由行政機關做出處理后,法院才能夠受理,否則不能受理。
村民之間的土地糾紛,雙方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找村委會和鄉鎮司法所進行調解。當然,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程序。
法律上的程序必須是行政機關,也就是鄉鎮政府做出處理決定。司法所可以鄉鎮政府的名義,對土地糾紛雙方的權利義務做出行政決定。
這個行政決定是一種具體的行政行為,是可訴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就是以鄉鎮政府為被告,以糾紛對方為第三人進行起訴。法院經審理行政案件,做出維持或撤銷行政決定的判決。對判決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雙方對鄉鎮政府的行政決定沒有異議,經過訴訟期未起訴就生效。糾紛的雙方就應該執行鄉鎮政府的決定。
如果有一方不執行的,鄉鎮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是法院為數不多的非訴執行案件,與執行依據是法院判決的不同。
以上就是村民個人之間土地糾紛解決問題的渠道。至于個人與村委會之間的土地承包權糾紛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而村委會與村委會之間的,甚至我遇到的村委會與駐軍之間的土地歷史遺留問題糾紛,則更復雜,不是靠法律能夠解決的事。
謝謝邀請!這種事主要是取證,假如你手里的錄音能證明當年雙方自愿達成協議互換土地,或者有證人,那你就有勝算。假如你現在證據不足,那就想辦法弄證據,讓對方親自承認,或者有其他人證明就可以。到法院起訴,可以調節,調節不成就開庭審理,主要是證據要弄到手。具體你可以找相關律師詳細咨詢。祝你能夠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