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所在地在戶口本的哪個位置_戶籍所在地要具體到哪里?
特邀律師
戶籍所在地就是戶口本首頁,地址一欄所顯示的地址信息,就是你的戶籍所在地,而戶籍所在地所屬的派出所,可以直接查看戶口本首頁相關的派出所蓋章的。
戶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如果未發生過遷移,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出生地或者身份證上的住址。
02
戶籍所在地,按照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公民填寫戶籍所在地,應該填寫到戶籍管理機關所在地,即城市戶口的應該填**省**市(縣)**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省**縣**鄉。一般在填寫戶籍所在地時,只填寫到縣就可以了。即**省**縣(市)。
03
由于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如未發生戶口遷移等,戶籍所在地將不變,如發生遷移,籍貫則是戶籍所在地。
目前我國幾部比較重要、常用的法律里面,沒有關于籍貫的規定。《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等。但與這個相近的概念“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等,則有規定。根據通常觀點,“籍貫”是指公民出生時祖父居住地或者指公民原籍。從這個概念上來看,確定一個人的籍貫,在法律上來說意義不大,或者說根本沒有任何意義。真正有用的,是下面這幾個:“戶籍所在地”:是指公民出生時戶口簿所登記的地方,也就是大家身份證上寫的地方,它是確立政府管理、司法管轄的重要根據;“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居住滿一年且作為生活中心的地方,(不包含勞務派遣、住院、執行公務等情況),確定經常居住地,也是方便司法管轄。總結:戶籍、經常居住地等是為了方便國家管理、司法訴訟、公民交易等目的而衍生的,非常重要,而“籍貫”更多地是為了政治審查、文化融合。
戶口所在地即戶籍所在地,就是個人出生的地方。
具體可以查找一下戶口本戶主頁,有住址那一項,會具體到街道,即戶口所在地。
拓展資料
戶籍所在地、戶籍地址、現住址三個的區別:
戶籍所在地是指管理你戶口的派出所名稱。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戶籍地址即是你戶口所在地。就是身份證上的"住址"。
現住址是指目前所居住的地址,該地址有門牌號,包含省、市、區、街(巷)、門牌號、 幾棟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