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讓租戶搬走告知書_想問一下各位律師∴我租十七年房子了!房東叫我搬走怎么辦?
特邀律師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違約問題。民事合同糾紛主要還是要看雙方的合同約定內容來界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基于雙方意思自治的尊重。若雙方沒有合同約定,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處理。
例如,若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房東基于房屋買賣等事由享有解除權,那房東以賣房子為由要求則不屬于違約。恰恰相反,你不配合,反而屬于你違約。
若租賃合同沒有這樣或類似的約定,那房東在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之前,以賣房子為由單方要求租客搬離,則屬于違約行為。作為租客,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要求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畢竟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即便房屋買賣之后,新的買受人還是需要受到租賃合同的約束,履行租賃合同。
當然,作為承租人也可以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賠償。不過因為普通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般金額不高,違約金數額也不高,因為小額糾紛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這個大多數人也就懶得去計較。
主動打與房東協商,如果是租的話按時交接房費,一般特殊情況下,好心人到處都是。沒有房租的情況下,給房東解釋一下,自己的困難,等到疫情過后給人家補上,再有房東不講理的情況下,可以找政府協調。以上幾種方案,基本解決。
什么意思,想久占位為業嗎!租再久也是別人產業!
買賣不破租賃,而且租賃方有優先購買權。專業的經紀公司,在簽合同之前會讓租客簽放棄購買權書面承諾。在合同上也會注明,滌清租賃合同是賣方責任,且滕房時間和租房合同提前解除違約金誰付都會約定。最重要一點,已過戶未交房肯定要留購房尾款,延期交房按天支付違約金,這對賣方是個重要約束。
當然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很簡單,沒約定這些條款,而且全款已支付給賣方,那就扯皮了。雖然你在理,但也很難扯得清。訴訟的時間成本得不償失,只有協商解決。
中介總是被污名化,但買房這樣的大事還是找個靠譜有經驗的中介比較好,啥事遇得多了,就會在前期把問題遏殺在萌芽之前。這世界啥人都有,我還遇到過防盜窗防盜門都拆走的房東。當然也遇到過把房屋打掃得一塵不染的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