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讓租客提前搬走怎么辦_房東趕人怎么辦?
特邀律師
租客要求退租,應該書面提出要求。房東收到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市場招租。如果雙方有違約金約定的,承租方應該按約支付違約金,如果造成出租房損失的,比如房屋空置、招租費用等,該損失如果超過違約金,承租方還應賠償超過部分的損失。
如果有合同,按照你們簽訂的租賃合同支付違約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合同,最好還是雙方協商解決,畢竟你違約在前,我想你是不是在租賃淡季搬走的,那樣房子就會空置很長時間,房東也會因此有不少的損失,如果不租給你們也就不會有租金上的損失,所以換位思考一下,還是好好幫人家轉租一下房子吧,盡量在你搬走之前把房子租出去,一定要讓你的房東看到你一直在盡力轉租,這樣的話,違約金的問題就應該簡單多了!
什么意思,想久占位為業嗎!租再久也是別人產業!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違約問題。民事合同糾紛主要還是要看雙方的合同約定內容來界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基于雙方意思自治的尊重。若雙方沒有合同約定,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處理。
例如,若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房東基于房屋買賣等事由享有解除權,那房東以賣房子為由要求則不屬于違約。恰恰相反,你不配合,反而屬于你違約。
若租賃合同沒有這樣或類似的約定,那房東在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之前,以賣房子為由單方要求租客搬離,則屬于違約行為。作為租客,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要求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畢竟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即便房屋買賣之后,新的買受人還是需要受到租賃合同的約束,履行租賃合同。
當然,作為承租人也可以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賠償。不過因為普通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般金額不高,違約金數額也不高,因為小額糾紛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這個大多數人也就懶得去計較。
你所說的比較籠統,可分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說明
一、租房未到期
房主提前收回房屋,應按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未約定的,應返還押金并賠償損失。首先,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調解,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繼續履行合同并賠償損失。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了租期,且已租金付清。房東中途趕你們走,這種行為屬于單方面非法解除合同,違反了雙方的約定。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租房到期
合同到期后,你找房東續簽合同,房東雖口頭答應,但沒有續簽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36條的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改為不定期。對于不定期租賃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232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說,此時,房東要求你搬離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但是他應該在合理期限之內提前通知你,給你足夠的時間去安排。
感謝邀請。
首先合同還沒有到期,房東無權要求租戶搬走,如果有原因的話可以和租戶商量解決,一般都是房東退還押金和剩余的房租,租戶有權要求留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找房子,也有權要求房東賠償違約的租金,如果協商不成的租戶可以按照合同租到房子到期。
如題房東單方面要求租戶提前搬走,并發威脅短信,房東已經構成了違約和威脅人生安全,建議租戶先和房東協商解決,如果房東不退押金和剩余房租(可看房東的態度要違約金),租戶繼續住著,如果房東繼續要求租戶并且還發短信威脅的話,建議租戶直接報警(威脅短信保留好這是證據)說人生安全受到威脅并出示證據,在民警協調的過程中,如果你還想住就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你覺得這事都報警了不想住了就直接要求房東退還押金和剩余房租并留有1個星期的時間來找房子還要要求賠償違約金(一般如果是在中介簽的合同上面會寫著一方違約賠償對方一到三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反正都已經報警了不要覺得不好意思。
好了就到這里不多說了,希望對你有幫助,也希望以和為貴不要鬧到報警來解決問題。
一般情況下,租客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提前搬走是可以的,在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內會明確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租客提前搬走但房租已交付,不存在拖欠租金及相應水電等費用的情況下,不構成違約。
正常情況下,租客應和房東說明情況,無論什么原因都該告知房東,在沒有費用拖欠的情況下,雙方達成一致后原租賃合同作廢。這樣房東可以繼續將該房屋租賃給他人。否則房東如果在不確定租客已搬走不在回來的情況下,將該房屋出租給他人且原簽訂租賃合同未作廢,房東可能會涉及到合同違約。
所以無論房東(承租方)還是租客(租賃方)遇到此類情況,都應與對方聯系,確認實際情況后進行處理,不要自己認為是如何如何,在租賃合同生效期間,雙方仍然是責任和義務的承擔著,直至合同到期或作廢,雙方合同中應履行的所有條款方為終止。
你好,感謝邀請!
首先,我們所簽的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到期搬走是正常,如果沒到期讓搬走屬于違約,賠付違約金。
當然也有人情存在,有些業主可能真的有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希望租客能早一點退,好好說,好好溝通,有的租客也會覺得,早一點退于自己也沒有什么關系,也就提前給業主了,這叫友好協商,而且相對性的有些租客想提前退,業主好說話的也就給租客退了。
如果強制讓你提前搬,你又不愿意提前搬的前提下,那么就按合同走就好了,不然簽合同干嘛呢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