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如何解除委托律師_怎樣和律師解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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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律師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后給法院遞交一份解除委托代理關系聲明即可。程韋偉律師為您答復;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但一般律師費用不退。審理期間可以解除辯護律師。根據根據《中
和律師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后給法院遞交一份解除委托代理關系聲明即可。
程韋偉律師為您答復;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但一般律師費用不退。
審理期間可以解除辯護律師。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第四十三條規定: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辯護人辯護。 具體到本題,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包括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繼續為他辯護,決定自行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辯護人辯護,因此審理期間可以解除辯護律師。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與律師的委托關系。解除時,需要通知律師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在訴訟過程中,不需要通知法院解除委托的情況。
律師法
第三十二條 委托人可以拒絕已委托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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