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大病后用人單位能解聘嗎_員工得癌癥,公司能辭退嗎?
特邀律師
不能直接辭退,要等員工醫療期結束后走完法定流程才可以。
勞動部《關于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第二條規定"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二十四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也就是說癌癥要至少享受24個月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原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支付補償金,并且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肯定是不能的,單位依照相關程序報銷就是了這個多簡單呢
不可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您好,我從事工廠人力資源工作十余年,對于員工生病這個事情,其實要分時間段來看,看是入職前就有,還是入職后產生的。這樣公司能否解雇員工,具體我們往下看。
一、入職前就已經生病了
這個重點看公司的規章制度上有沒有規定,類似“員工不得可以隱瞞疾病史、疾病狀態等等,否則可以即時辭退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首先,這個條款看似沒問題,實際有問題,只能說一半一半!
一、如果你入職前,只是一般的感冒發燒等一些小毛病,對工作、對他人不會產生影響的,即便你入職時隱瞞了,在入職后,公司也不得以此辭退你。
二、如果你入職前,已經有傳染病、或者明顯影響到工作的重大疾病,如果你入職前刻意隱瞞,那么入職后被公司發現,公司可以無償解雇的。
二、入職后才生病的情況
如果是入職后生病的,那么要看這個病個工作有沒有關系
一、如果是因為工作本身造成的,比如崗位上有粉塵,造成肺部出現問題,那么這種是按照職業病的規定來進行,那公司更不能隨意的解雇了。
二、如果不是因為工作本身,而是因為個人原因。比如大吃大喝,造成高血壓而住院,這種情況下,公司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你一定的病假,病假期間,公司不能隨意解雇員工,而且病假期間的工資要按照員工工資的60%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有的地方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且根據工齡長短,病假工資比例還有提升。
在病假醫療期結束后,如果可以從事公司的崗位,那么公司要積極安排,如果不能從事公司所有的崗位,那么公司可以提前30天或額外支付1個月的代通金,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公司不能直接解雇員工,否則就是違法辭退,只要支付賠償金(相當于經濟補償金的2倍)
綜上所述,公司以員工身體有病為由,能否辭退,重點要看這個病是怎么來的!如果公司不按規定處理,那么很可能是違法辭退。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