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戶口本還是未婚_戶口本是未婚離婚能辦嗎?
特邀律師
離婚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民政局協議離婚,一種是法院判決離婚。現實生活中戶口本上關于婚姻狀態與實際婚姻狀態確實存在不一致的情況。有的結婚了,戶口本還是未婚狀態。有的離婚了,但戶口一直沒改。不涉及遷移戶口,一般不影響。只要協議或判決離婚了,這段婚姻就不存在了,和戶口本顯示狀態沒有必然聯系。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離婚后準備再婚,可戶口本上仍然未婚,不會影響,不會帶來其他問題的,要辦理結婚證不需要更改,沒有問題的,以后辦理小孩上戶,派出所戶籍工作人員會更改未婚為已婚信息的,如果還不放心,可以帶上離婚證和戶口本到戶籍地派出所更改信息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問題的,祝你開心好運!
建議你帶合法有效的離婚證明到戶口本發放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做婚姻狀況的變更登記,畢竟重新進行婚姻登記要查驗戶口本,辦理計生證明等等都需要戶口本 結婚登記機關都要查驗戶口本和身份證,你不變更戶口本登記資料,登記機關不會給你發新的結婚證
當事人辦理結婚和離婚手續,是在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而戶籍的管理是在當事人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所以,當事人不管辦理結婚還是離婚,只要沒有到戶籍派出所申請修改戶口本婚姻狀況信息,那么當事人的戶口本顯示就一直是結婚登記之前的未婚狀態。 當事人可以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戶籍所在地區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修改當事人戶籍個人信息中的婚姻狀況。 《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不用吧。我結婚時跟前夫也是各自的戶口。同一個城市不同區。 我結婚后,自己戶口上顯示的還是未婚,哈。 所以離婚時戶口本還是未婚。。 不用更改什么。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不是實時更新的。你有結婚證,就可以辦理離婚了。
嚴格的講,應該是這樣。戶口薄的個人信息是一個人最基本的信息記錄。按照戶籍管理制度,本著文字記載資料與實際情況相符的原則,結婚后,理應將戶口薄上的“婚姻狀況”一欄變更為“已婚”。沒有及時變更,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就需要變更。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婚姻狀況”一欄標注的是“未婚”,那么,又怎么談得上離婚呢?所以,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為了保證工作的嚴謹性和文字資料的可靠性,就應該要求當事人到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婚姻狀況”的變更手續。
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規定: 三、關于身份證、戶口簿查驗問題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因此,當戶口本上是未婚,實際是離異的情況下,當事人書面說明“婚姻狀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