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司機死亡保險公司賠嗎_車禍造成人死亡保險公司全賠償嗎?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司機負全部責任保險公司賠償全責和主責賠償沒有區別。《交強險賠償范圍》一、交強險賠償范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司機負全部責任保險公司賠償全
附上 @棉蛇 的回答
如果發生車禍致人死亡,正常駕駛的肇事司機是否需要為此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從這問題上來說,如果是在致人死亡的情況下,除非能證明該人是自殺或者其他主觀故意,否則多多少少都是要負上一些賠償責任的。
從這問題上來說,如果是在致人死亡的情況下,除非能證明該人是自殺或者其他主觀故意,否則多多少少都是要負上一些賠償責任的。
雖然法律是這么規定的,但是實際事故處理中幾乎很難做到無責。由于個人工作關系,經常接觸到交通事故處理案例,這里我分享兩個去年底發生的案例大家自行理解。
案例一、
雙向單車道的馬路,配有非機動車道。綠化帶施工導致渣土堆積占用了非機動車道的空間,在非機動車道上形成了一個小土坡。
肇事司機駕駛集裝箱貨車在該馬路上正常行駛,路小車多極其擁堵,且有眾多不守交規的電瓶車穿行于機動車道,貨車時速二十公里不到,糟心的事情發生了。前面提到的小土坡,一輛電瓶車確實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但是駛過小土坡時摔到機動車道了,恰巧摔進貨車底下。貨車的駕駛盲區使得司機幾乎很難發現有人摔到車底,于是悲劇發生了,電瓶車駕駛員當場死亡。
這起案例中,貨車司機有不遵守交規嗎?事后的尸檢還證實了電瓶車駕駛員酒駕。具體的責任劃分認定我不清楚,但是最終在貨車保險賠償過后,貨車司機仍然個人支付了近二十萬賠償。按照責任劃分貨車司機肯定是不用承擔這么多的,但是他如果不這么做,不讓死者家屬滿意,案件無法私了和解結清的話,那他的貨車和證件就要一直被扣押直至案件走完法律程序,這個過程沒個一兩年搞不完。那車可是他吃飯的家伙,司機可是他的職業啊,拖的起嗎?
案例二、
車輛正常行駛在馬路上,凌晨兩三點,無路燈的鄉道,天氣下雨視野差。肇事車輛時速五六十左右。一行人違規橫穿馬路,被兩車連撞身亡。死者是七八十的老年人,事后得知老人家身患多年疾病,近期又罹患癌癥,家庭條件較差。結合以上信息,用陰謀論揣測一下,是不是感覺哪里不對?七八十的老人家半夜兩三點不睡覺,外面還下著雨,你跑馬路上散步嗎?這馬路還怪黑,沒燈……
最后處理結果是兩臺肇事車輛保險各自賠償過后,兩名司機也私人賠償了各五萬。
綜上,奉上我多年的經驗,駕駛機動車切記切記遠離非機動車和行人!!!
看題主的意思,買了意外險,出了車禍,怕保險公司不賠償,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想法呢?
說實話,從我這個普通人的角度看,保險公司并不是“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它是有杠杠道道的,只要符合它的條件,在它的保險范圍內,它也會進行賠償的。
但這也有幾種情況投保人要注意:
一,騙保的不賠,比如自殺式騙保,惡意出險。
二,保險條款要細看,模糊的條款要追問代理人,并注明解釋,簽字畫押,拍照錄音保存。
三,猶豫期內可撤退所交的保險金,過了這個期限,退保就有損失了。
回到題主的問題,假如你出了意外,需要家人(受益人)盡快時間報險,以便保險公司查驗確認,一般情況會賠付的。
但萬一出現保險公司扯皮的事,只有訴諸法院,找相關的律師解決了。
如果屬于第三人應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