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付令是什么意思_法院支付令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法海一粟認為,法院的支付令生效后,其與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一樣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1、申請支付令的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如果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并且符合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條件的,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2、支付令的受理。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因此,債權人申請支付令時,須提供證據以證明自己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
3、債務人的異議權。民事訴訟漢第二百一十六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谥Ц读畹纳暾堅诔绦蜉^為簡單,因此,為防止債權人濫用該項訴訟權利,法律上為債務人設立的異議程序。因此,債務人在收到法院的支付令之后,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應當立即提出異議,以阻止支付令的生效。否則,如果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您好!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不必起訴,而是直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受理后,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采用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方便快速而且債權人支付的訴訟費用非常之少。缺點是:如果債務人提出書面異議,則債權人需另行起訴。所以,采用這種方法的前提是債務人不會提出異議。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為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債權人對拒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發布支付令,通知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部律師,關于您提出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您如果簽收了法院的支付令,是有法律后果的。
首先,支付令是一種督促程序,對于債權債務關系比較明確的糾紛,法院經債權人的申請簽發。
第二,你收到支付令并簽收了,通俗的解釋法律后果就是:在15天內,要么你還錢,要么你向法院提書面異議。否則債權人就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了。
第三,法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16條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所有,簽收了支付令,千萬不可以不聞不問,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為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申請支付令,不必經過審理程序,時間短費用少。如果對方不提出書面異議,即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