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債權轉讓出表_債權債務的轉讓法律規定是什么?
特邀律師
我們知道,債權是可以轉讓給第三人的,轉讓債權后,需要通知債務人,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那么,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法律規定哪些債權不能轉讓呢?債權轉讓債務人不同意又怎么處理呢?
一、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所謂合同義務的轉移,指基于當事人協議或法律規定,債務人移轉債務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地位成為新債務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現象。
1、該條規定的合同義務轉移制度為當事人約定債務轉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債務是可轉移的,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履行的債務不能轉移。
(2)約定債務轉移的以債權人同意為必要條件。
(3)產生了新的合同關系,轉移前之合同關系消滅,轉移后的合同關系產生。
(4)合同主體已經變更,第三人成為合同當事人。
2、就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合同義務轉移來說,又包含著兩種形態:
(1)合同義務全部轉讓,即債權人或者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由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原債務人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合同關系。通常被稱為“免責的債務承擔”。
(2)合同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通常被稱為“并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原有債務人并沒有脫離原有合同關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關系,與原債務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合同義務。
無論是合同義務的全部轉讓還是部分轉讓,都要有轉讓債務的協議,而且協議必須要征得債權人的同意,轉讓合同義務的協議才能生效。這是因為債務作為一種義務是債務人必須履行的,而且合同義務的履行直接關系到債權人利益的實現,從保護債權人利益出發,債務轉讓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二、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的情況有:
1、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要求這種約定須在轉讓之前訂立,否則,該約定無效。
2、依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這類債權要么與債權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關系,要么基于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的信任關系產生,如扶養請求權、雇主對于雇員、委托人對于代理人的債權、不作為債權等。
3、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國家以法律禁止轉讓的,違反禁止性規定的,合同當然無效。如不良資產、國防、軍工等涉及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債權等。
三、債權轉讓債務人不同意怎么處理:
通知既對債務人發生效力,不同意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效力。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除根據合同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得轉讓或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情形外,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給他人,且無須經債務人同意。但是債權轉讓必須要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不可以,轉讓債權行不通,建議還是走核銷的路
這個理解有誤,選擇拍賣機構不是銀行的事, 而是審理案件的法院的事。
銀行處置不良資產,規范的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轉讓債權,這個可以不用拍賣機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受讓債權的通常是國內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第二種是由法院拍賣抵押物,這時需要拍賣機構參與,但具體哪家拍賣機構是由法院方面進行招標或指定。
當然,對于前一種方式,不同銀行會有自己的規定。像題主所說1000萬的標準,相信不是所有銀行都這樣規定。有些銀行規定無論標的金額大小,都要進行招標。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有抵押物的不良債權為什么要轉讓?
這個問題不太全面,我給你補充了再回答[大笑]
首先持有不良債權的有可能是個人或者金融機構,我們以銀行不良商業貸款(特指商業經營性地產)來舉例會比較典型,這個不良的債權持有人是分階段的:
1:貸款人
通常是經營使用者,因為經營不善或者意外從而導致貸款利息無法通過經營利潤支付,從而導致違約變成不良債權;
2:銀行
銀行因為貸款人無法按月支付利息,而被迫收回貸款以及抵押物,通常銀行會打折將這筆貸款放給其它的金融機構,比如不良貸款收購基金公司;
3:其它金融機構
比如基金,美國這樣的收購基金很多,比如高盛。他們拿到打了折扣的商業貸款連同抵押物出手變現套利,完成不良資產處置。
所以,他們轉讓的目的是不同的。
1:貸款人
是無力償還貸款利息,所以會被銀行收回,但是為了脫身也只好如此,有可能他的損失最大,但如果同第三方金融機構談得好的情況下,也可以最大程度地挽回損失;
2:銀行
通常會打折處理不良資產給第三方,收回貸款,并不是以盈利為目的;
3:不良貸款收購基金
真正的獲利者,操作的手法有三種:
a:以極低的折扣收購的貸款連同抵押物以低于市場價放給第三方從中賺取差價;
b:用更低的利率重新貸給上面的貸款方(貸款人能夠承受的利率),等運營情況好轉了,貸款人再去向別的銀行再貸款,連本帶利歸回給基金公司;
c:聘請專業的管理團隊經營,待市場價格漲起來之后,再出手給市場中收購成熟商業地產的收購方,套現離場。
這個生意非常受歡迎,尤其在美國,因為收購價格很低(比如今年新冠疫情,有很多人還不起貸款而違約),等市場恢復后往往有很可觀的利潤,同時還能抵抗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