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續簽合同的理由_合同續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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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視為沒有試用期。若你有證據證明公司少發或漏發的,可以請求補足。勞動合同到期雙方沒有續簽的,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合理的通知期限。你
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視為沒有試用期。若你有證據證明公司少發或漏發的,可以請求補足。
勞動合同到期雙方沒有續簽的,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合理的通知期限。你可以看一下我寫的文章
蒼星零:勞動者主動辭職指引(全都在這了!)公司以前述理由不發工資克扣工資的,可以拿勞動合同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既然是續簽合同,本人意見一般都是同意,如果有特殊的要求,在續簽之前可以提出來。
由于工作環境和諧,個人發展空間很大,因此愿意續簽!
合同到期公司不想與員工續簽的理由個人建議是變更該員工的崗位,理由如下:
1、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女員工“三期”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員工續簽也可以不與員工續簽。若存在員工有權利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則企業應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企業向員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于企業的單方面意向,員工是否續簽由員工自行決定。如果員工對企業所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
3、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法律風險防范角度來看,企業應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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