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不到場怎么辦_勞動仲裁公司不來怎么辦?
特邀律師
1、“對方以沒收到通知為由不到場”:
(1)不是他說沒收到就確定為沒收到的,仲裁委如果有已經送達給公司的證明,公司再怎么說“沒收到”也不作用,只能算是“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委照樣可以缺席裁決的。
(2)關于送達:仲裁委應有送達回執之類的作為證據,如果是公告送達的,公告到法定期間后就視為送達,不管公司是否收到;如果是郵寄送達,掛號回執上的日期視為送達。
2、“我擔心他第二次又不來,怎么辦?”:向仲裁委詢問送達方式、送達回執,如果已經依法送達,就不用管公司如何說、來不來了。如果仲裁委沒有依法送達,你可以請求仲裁委重新送達。
3、“可以做缺席裁決不?”:
(1)如果是仲裁委已經依法送達、公司仍然以未收到通知為由拒絕到場:可以缺席裁決。
(2)如果確實是仲裁委沒有依法送達相關材料:不能缺席裁決。
4、“裁決書下來后,對方不簽收就無法執行嗎?”:不簽收不會影響裁決書的效力,只要仲裁委依法送達裁決書、對方在裁決做出后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書就生效。
仲裁勝訴后拿不到公司拖欠你的工資屬于正常現象。解決問題總有時間,你在仲裁過程當中不接受或者調解沒有成功,那接下來就等宣判,即便是公司敗訴,錢也不會馬上給你。
由于仲裁書不具備法律效力,無法強制執行,所以下一步是拿著仲裁書去法院起訴該公司。
要再經過交換證與調解以及判決的過程,即便在法院,公司仍然敗訴,他們還是不會把錢支付給你,接下來我說一下你怎么才能拿到公司拖欠你的工資——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不接起訴書,審判時不到庭,也不接判決書的話,那判決結果需要公示。公示幾個月之后就申請強制執行,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從賬戶扣款給你——其他不論,你只要看一下,其中的時間成本就知道為什么很多公司欠錢員工,很少人愿意去維權了。
有人肯定會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那我告訴你吧,之前我在公司打工的時候就出現過欠薪的情況,我連仲裁都沒去,直接就換了一家公司工作。
生命寶貴,我跟混蛋耽誤不起。真正值得一提的是提升一下自己的判斷力,為什么會到這家公司?:為什么不欠薪馬上就走呢?
人在外地,本人不到場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因為即使委托律師或有資格的人代理,在簽署授權委托書的時候也要本人到場簽署的,所以想要申請仲裁,本人至少要回來一次才可以的。?
感謝邀請,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
公司少發薪資屬于違法行為,是公司拖欠工資的一種形式。
題主已經申請了勞動仲裁,也打算辭職,看題主提出的問題表明目前辭職公司還沒有批準,所以無故不去上班是屬于曠工行為,不建議題主這樣做。
本來是公司方面的錯誤,如果題主由于曠工而被公司辭退的話,公司完全可以說員工曠工給我們公司造成損失了,我們要求員工進行賠償,這時候題主就成為過錯的一方了。
再者說,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提出申請,題主提出辭職滿30天就可以走了,這時候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滿30天后公司不同意辭職的話,你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你是什么時間提出的辭職。
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建議題主選擇曠工和公司進行對抗。
希望能夠幫到你!
我是一名HR,有職場困惑可以關注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