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條款分為_保險合同的條款解釋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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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我是中國人壽一名主管!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看保險責任!一清二楚!
關于保險費,保險期間,交費年限,第一頁就有啦!
內容提要: 保險合同的無效,是指保險合同雖已訂立,但由于違反國家規定或者其他原因,合同在法律上自始不發生效力,雙方當事人不受合同約束的情形。根據無效的程度和范圍,可以分為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兩種情況。其中部分無效指合同的某些條款雖然違反法律規定,但并不影響其他
保險公司的合同屬于格式合同,因此,監管部門要求保險機構或其代理人在銷售保險時,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告知,尤其是重要的合同內容,合同要有明顯標示,并經投保人簽字確認,合同生效后,設置一定時間的猶豫期,猶豫期內解除合同僅扣除工本費。
這個問題有點兒大,人壽保險合同是法律條款,內容很多很細! 首先,人壽保險按照功能可以分為:意外險、意外醫療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身故保險、養老年金險、教育金保險、理財類保險、投資連結類保險等 不同條款的細則不同,你想過問的是那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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