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支付順序是_銀行破產的風險有多大?
特邀律師
我國《商業銀行法》第71條規定: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可見,關于商業銀行的破產原因(或稱為破產標準),我國立法將之界定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具體講,不能支付到期債務是指商業銀行以其現有的財產、信用以及技術手段等客觀上不能償付已屆清償期的債務,并呈持續狀態或必然發展為持續狀態的。
銀行也是企業,企業破產跟法人代表及其員工有什么法律關系?只要守法經營,企業破產為什么要處罰其經營團隊?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個銀行經營不善導致倒閉,可能有幾種原因:一是市場因素,導致壞賬集中爆發,這是誰也避免不了的,例如金融危機中的某些銀行倒閉;二是銀行中有人違規經營,導致銀行損失巨大被迫倒閉,例如巴林銀行案,交易員違規交易導致百年銀行倒閉。案中交易員收到法律懲處,但銀行高管只承擔經濟處罰;三是整個銀行高管團伙作案,內外勾結搞利益輸送或者違規經營,導致銀行倒閉。那么如果其中的違法行為,則將受到法律處罰。對于銀行職務犯罪,我國刑法有“違法放貸罪”“騙取貸款罪”“職務侵占罪”等,均可進行追究。
所以,銀行倒閉并不意味著銀行高管一定要接受懲處,要看有沒有違法行為。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破產清算的的程序:
一、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在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應當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和調查清理的情況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應當指出的是,清算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不得將公司財產價值低估。
2、制訂清算方案。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之后,清算組應當制訂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
3、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總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成員是由股東組成的,所以,無須提交股東會另行通過。將清算方案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的規定,適用于因違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二、了結公司債權、債務
1、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
2、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于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
3、清償公司債務。公司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之后,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于所欠債務,并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托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后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
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后、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第二,在催告債術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三、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給股東。根據《公司法》第18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體現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則。
公司破產員工賠償標準
【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
第48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職工可以獲得補償的范圍
根據《企業破產法》勞動者可以得到以下補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于工資范圍。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撫恤費用即職工因工傷亡后其家屬應享受的撫恤金。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你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具體包括: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的補償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補償金按工齡計算:
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公司破產怎么清償債務
一、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償付遵循以下原則: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2、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3、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二、企業破產清償順序
1、債權人和債務人互負債務,抵消債務人財產,《企業破產法》第40條規定的除外;
2、擔保債權;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條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銷:
(一)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后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
(二)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三)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條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企業破產時,抵押物變現的款項優先清償銀行抵押貸款。
抵押物的變現價值高于銀行抵押貸款的部分,作為企業破產財產處理;抵押物的變現價值低于銀行抵押貸款的,未清償的債務銀行可以申報普通債權,工人工資清償順序優先于作為普通債權的銀行貸款。
舉例:某破產企業銀行抵押貸款1000萬元,抵押物變現價值1200萬元,則變更價值歸還銀行貸款1000萬元后,剩余的200萬元作為企業破產財產處理,用于按規定清償其他債權;如果抵押物變更價值900萬元,則900萬元歸還銀行貸款后,仍有100萬元銀行貸款沒有歸還。對于沒有歸還的100萬元貸款,銀行可以申報普通債權,由清算組經人民法院批準后,按規定作為普通債權按規定程序清償。這時工人工資的清償優先于作為普通債權的100萬元銀行貸款。
企業的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之后如有余額,按以下順序清償:
1、所欠職工工資、社保費用、補償金;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普通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對于廣大儲戶來應該都有所了解,國內各個銀行發行的一般性存款產品,自2015年存款保險條例的落地與實施,均是受存款保險條例本息50萬元保障(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單家銀行總儲戶賬戶存款金額50萬元內保障,并不是單筆存款金額50萬元保障。
把2000萬元存到某銀行,如果在未來的某一天內銀行發嚴重的信用風險,最終導致銀行無法維持正常運營發生破產,在這種情況下在儲戶辦理的2000萬元存款,50萬元內的存款金額會由存款保險基金機構100%優先償付,而超出本息50萬元的1950萬元存款,需要等破產銀行資產清算完畢后按比例償付儲戶。
例如:破產銀行清算完畢后總資產,無法全額償付于廣大儲戶超出本息50萬元以上的存款額,那么這時候破產銀行就會按照清算完畢后的總資產進行計算與償付;假設破產銀行清算完畢后的總資產10億元,超出本息50萬元的儲戶,總存款金額20億在這種情況下,超出的金額償付比例也就是每萬元按照50%的比例進行償付,如果按照1950萬元計算那么也就會發生975萬元的虧損;不過并非100%會發生虧損因為在破產倒閉銀行,清算完畢銀行總資產后足以全額償付廣大儲戶超出本息50萬元以外的總存款金額,這種情況下儲戶存款也就不會發生任何虧損可全額取回。
國內銀行破產概率高嗎?
雖說國內銀行因經營不善出現風險,導致銀行無法正常運營允許銀行宣布破產,但是我們廣大儲戶也不用過于擔心國內銀行業的破產,因為國內對于銀行業的管理非常嚴格,不管是大中小銀行均是需要在特定的時間內向央行與銀監會上報相信的經營情況報表與詳細的財務報表。
如果以上部門經審核發現某銀行存在信用風險,第一時間是會下令并監督存在問題銀行在短時間內進行整改,人遇到銀行自身不能解決或存在信用風險較高的情況下,為了保護存款人的權益央行與銀監會是會,依照相關法律對存在信用風險較高的銀行進行接管,把導致銀行破產倒閉的風險扼殺在搖籃里(所以說國內銀行業破產概率低級,不用過于擔心銀行破產倒閉)。
如何規避銀行破產風險?
要說如何規避銀行破產倒閉風險,唯一方式就是選擇不同的銀行進行分散存款,把單家銀行總存款金額控制在本息50萬元內,這樣的話即便是銀行發生破產倒閉,儲戶在銀行辦理的定期存款也不會有任何虧損與損失。
不過對于超大額存款來說使用這種方式并不合適,按照2000萬元計算如果使用這種方式規避銀行破產,那么也就需要在40家銀行辦理存款(國內大大小小銀行約4000家),雖說這種分散存款不錯但是金額較大的情況下,選擇分散太多銀行進行存款不可取,存款太分散管理上繁瑣容易造成某銀行的存款疏忽影響利息受。
友情提示:超大額計劃辦理銀行存款,自身認為銀行破產概率較高不想承擔破產風險的情況下,建議儲戶選擇由國家信用為基礎所發行的儲蓄國債,因為發行機構是國家公認為是國內最安全最有保障的理財產品(缺點基本上不可能認購到超大額儲戶國債,因為熱衷于儲蓄國債的儲戶太多,往往開售幾分鐘幾百億的儲蓄國債就會被一搶而空)。
綜上:如果在某銀行總存款金額2000萬元,存款期間銀行發生嚴重的信用問題,導致破產本息50萬元存款保險基金機構會優先償付,剩余1950萬需要等銀行清算完畢資產后進行償付,如果滿足該銀行本息50萬元外總超出金額,這時候2000萬元存款也就可以全額取回,如不滿足全額償付那么就會按比例進行償付,這種情況下2000萬元存款也就不可能全額取回(不過國內銀行業倒閉破產的概率極低,不用過于擔心銀行會發生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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