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發布公告的主體_公報,公告,通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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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種之一,它和通告都屬于發布范圍廣泛的曉諭性文種。公告是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時使用的公文。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種之一,它和通告都屬于發布范圍廣泛的曉諭性文種。公告是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時使用的公文。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簡單來說公告是政府機關為發布主體,通告則不限發布主體
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它一般以國家各級領導機關的名義發布,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不使用這一公文文種。但事實上,公告的使用范圍非常廣泛,已經擴大化,如法院的開庭公告、公示公告等等。
通告“適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通告與公告有相似之處,這就是都面向全社會,都是知照性的。但是二者也有明顯的區別,這種區別,一方面表現為制發的主體有受限與不受限的不同——公告是有資格限制的,而通告則是任何機關、團體和單位都可以采用的;另一方面表現為涉及的內容有重要程度的差異——公告涉及的是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而通告涉及的則是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公報也稱新聞公報,是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公開發布重大事件或重要決定事項的報道性公文,是黨和國家經常使用的重要文種。 公報是應用寫作的重要文體之一。
公報具有權威性、指導性和新聞性。
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公證單位。
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所以,主要的主體還是國家機關的高層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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