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孩子撫養權_如果離婚,孩子歸誰最好?
特邀律師
謝邀請。無論是自己協商、孩子選擇、或者是法院判決,都會選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主要參考因素有:
1.居住環境;
2.經濟條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質。
另外,哺乳期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無論誰撫養,父(母)子(女)關都不變,血緣關系不容割裂。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歸媽媽,但細想之后,我覺得母親并非是那個最能給孩子愛和呵護的人,需要分情況:
1.離婚時,小孩多大?如果還在哺乳期,那責無旁貸,是要跟著媽媽的,唯有母親可以給她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和營養。
2.如果孩子是1-3歲的學齡前幼兒,那此時他對經常帶他,陪他玩的人依賴感是最強的。如果那個人是奶奶,那小孩可能需要跟著爸爸,如果那個人是外婆,那就得判給媽媽了。當然,如果孩子從小就是爸爸或者媽媽其中一個全身心帶大的,我想他的選擇就不言而喻了。
父母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原本就大,如果能從情感上滿足他,給他補充額外的安全感,那就盡量彌補吧。
以上兩個情況,基本是脫離經濟狀況,在父母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做情感方面的分析,如果以下情況另當別論。
1.父母其中一方無經濟來源,自己生活都成問題的,在離婚之后不建議申請要孩子的撫養權。
2.父母其中一方的家庭是不完整,或者不幸福的,不建議再由這個家庭獲得撫養權。
3.父母離婚的原因是因為一方出軌,我想出軌方就不要去想著要孩子了。你會不顧家庭和孩子選擇小三,你哪里還有撫養孩子的責任感。誠然,你還是爭取了撫養權,我想由你養大的孩子也是缺愛的,或許你會誤了這個孩子。
特殊情況特殊分析,在離婚案件中判決孩子歸誰的問題,無非兩個決定因素:情感和經濟實力,我想法官會根據現實給出一定的建議和決策。
在這里我想奉勸所有父母,為了小孩的身心健康,能不離婚就不離吧。實在情非得已,那就從如何給孩子一個最好的未來考慮問題,放棄自私,幫孩子做一個最好的決定。
兩個人協商,孩孑由誰來撫養?另一方根據收入狀況需要掏多少撫養費,相互協商達成一個統一的意見,這樣離婚也比較快,也不會消磨你們大部份的時間。雙方自愿達成一致意見,財產分割,孩孑撫養都沒有異議,法院會很快受理的!孩子小最好先由母親來扶養,孩孑大了,就聽聽孩子的意見!離婚之后彼此對孩子多關照一起!
即然已經想明白了,也能減輕彼間的傷害,正確面對無疑是最理智的作法!
根據您描述的事實,為您作一個簡短的分析:
一.離婚
婚姻是人生大事,建議您在作出決定之前,有充足的考慮。
如果您下定決心離婚,那么離婚、爭取撫養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都是可以通過下列兩種方式解決的。
1.協議離婚
跟男方溝通。你們雙方協商好,孩子撫養權歸誰、財產怎么分,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考慮到男方有家暴情形,如果協議離婚,您在跟對方協商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
2.訴訟離婚
在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男方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將離婚請求和爭取孩子撫養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并處理,若您委托律師處理,您的權益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爭取撫養權
法院在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時,通常會根據孩子的年齡段和父母雙方的情況進行判斷,
對于您的二胎,由于未滿二周歲,一般隨母方生活。除非出現以下情況,可能被判由父親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而您的一胎法院在判決時則會根據夫妻絕育情況、子女生活環境變化、經濟情況、文化程度等酌情定奪。
最后向您闡明:
所謂撫養權,內容不僅僅只是把孩子給你帶,同時還涉及撫養費、探望權的問題。
您的讓步,不代表這部分內容,對方不會向您主張。
如果您最終選擇以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和孩子,建議您委托律師處理。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