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持股占母公司_母公司必須持有子公司股份嗎?
特邀律師
已經存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即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權。反過來,子公司可否也持有母公司的股權,屬于交叉持股問題,公司法上沒有限制性規定,理論上是可以的。但交叉持股中,不能破壞原有的母子關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反過來,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時,不能再子公司控股母公司,否則,兩者的投資關系難以協調。此外,交叉持股,對于公司的治理和決策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1、投資全資子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可以大于母公司注冊資金的,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跟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總額有關,而不是注冊資本。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用成本法核算,初始成本的確認分為 ①同一控制:初始成本按合并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確認; ②非同一控制 初始成本按照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確認; 2、大多數國家對于二者關系的界定采取明確具體的標準,即以擁有50%的資本份額為界。也有的國家規定的較為模糊。我國新《公司法》并未直接界定二者的關系,但第217條關于控股股東的定義是具有參考價值的。從控股股東的原理出發,我國對母子公司關系的界定可以分為絕對控股與相對控股兩種情形。 ①絕對控股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達到50%以上,或說是母公司擁有子公司50%以上的有表決權股份。 ②相對控股則視情況而定:就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東與第二大股東擁有該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之差為該上市公司發行在外股份總額的10%以上時,推定其第一大股東為該上市公司的相對控股母公司;對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東擁有該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占其股份總額30%以上,且與第二大股東擁有的表決權股份之差額在20%以上,推定第一大股東為公司的相對控股母公司。
母公司必須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其公司出資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達到100%的屬于控股子公司。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上市公司規范化運作以及上市公司資產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對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同時,負有對控股子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其50%以上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或資本被另一企業所擁有的企業。
由于其50%以上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或資本被其他企業(即母公司)持有,成為子公司的附屬公司。我國《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中規定,子公司指被另一公司擁有控制權的被投資企業,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其過半數能上能下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企業和通過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資企業。2、子公司在法律上與母公司是相互獨立的,但在經濟上又與母公司存在著被控制與控制的關系,在經濟上融為一體,構成了企業集團,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要納入母公司編制的合并會計報表之中,但仍需對外編制個別會計報表。3、最少母公司占有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