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和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辦_公司不給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種問題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或者投訴,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職工一份,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所以現在大多單位都簽訂了勞動合同,但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不給職工勞動合同就是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解決。
到工廠打工,老板不給簽合同怎么辦?我來回答這一問題。
一是,有的農民工,到工廠去打工,可是有的企業不與工人簽訂合同,這種現象是有的,而且在很多企業都存在,有的全部不簽,有的只簽一部分。
二是,這是不對的,按照《勞動法》規定應該全部簽訂,如果不簽,甲方違反用人條例,乙方首先要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訴,千萬不能姑息。
三是,農民工是弱勢群體,政府各部門都要認真關心,年初勞動主管部門都要到用人單位進行普查,幫助用人單位認真加以落實。
四是,農民工一定要去國家指定的勞務市場去找工作,這里一切手續都很正常。
五是,勞動合同是基礎,如果甲方不簽,乙方的農民工寧愿放棄這份工作,千萬不要含糊,尤其今年農民工缺口比較大,農民工看找工作。
總之,農民工是弱勢群體,我們都要關心他們。
新實施的勞動法規定,超過一個月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依法給予員工雙倍工資。如果勞動者將問題反映給公司后問題還沒得到解決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綜上所說,如果工廠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先與領導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有關的部門反映情況,最后沒有得到解決,勞動者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進行訴訟。
大家好,針對這個問題,“公司與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員工應該如何維權?”
我以視頻方式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珍惜這份工作,首先就是好好干
勞動合同可以說很重要,也可以說就是一紙空文。如果對企業有貢獻,是企業不可或缺的人才,自然就可以留下來。
不簽合同是企業的錯
應該說這家企業并不規范,而且在員工管理上,面臨巨大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幾個建議
可以先和周邊的同事了解一下,如果說大家都這樣,那么想干就繼續好好干。但可以收集一下自己在公司工作的證據,至少可以確認事實勞動關系。一旦企業如果侵犯你的權益,可以拿起法律武器。
如果說,大家都簽了,那可能是公司HR的疏忽,或是有特殊原因,壓著你的合同不簽。可以再和HR了解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或者是什么原因暫時不和你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直接以勞動法規定,要求雙倍工資,估計錢拿到了,工作也丟了,你得自己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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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影響。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應該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可以去仲裁免費的。對仲裁不服可以訴訟人民法院
感謝。要求單位簽訂合同,如果不簽,可以去監察大隊舉報。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入職后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如否,從第二個月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最長至第12個月。超過一年,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