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五一加班費是幾天_五一有多少加班的?
特邀律師
加班證明還有工作,這是值得開心的事。在失業率高漲的今年,要學會滿足,學會感恩單位,感恩自己,尚且能為單位發光發熱。加班苦不苦,請想一想咸陽市婦幼保健院的護士。
我會選擇三倍工資去上班,因為疫情的原因我取消了五一的旅游計劃。
五一勞動節又到了,可能很多勞動者又被要求加班了。加班有加班工資嗎?具體加班費怎么算呢?讓我們來詳細解析一下:
加班的種類
關于加班,實際上法律并沒有具體規定什么是加班。按照1990年國家統計局《關于職工工資總額的規定》,工資總額包括六大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一般我們說的“加班加點”實際上是分開的。如果說正常工作日以外安排勞動者工作,這屬于“加班”。如果是說正常工作日以內延長工作時間,這叫做“加點”。
不過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還要注意,除了“加班”,還有一種事情叫做“值班”。值班主要是出于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安排勞動者從事安全保衛以外的非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當然,現在多數大點的用人單位或者集合辦公的單位,都會邀請物業設立專門的保安,值班情況越來越少,主要是以本職工作為界限。
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勞動法》關于加班費的規定,實際上包含了三類情況:
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第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因此,勞動法中的規定一般是指最低標準是150%、200%和300%,正式的名稱應是工資報酬,而不是加班費。
值班,國家并沒有專門法律法規規定值班費,一般是用人單位酌情給予值班補貼。
五一節這五天怎么算?
今年的5月1日至5月5日,國家安排休假5天。這5天實際上只有5月1日是法定節假日,5月2日和5月3日是正常休息日,5月4日和5月5日是分別調休的4月29日和5月9日的休息日。
4月剩余的4天是休息日。
因此,勞動者只要5月1日加班,加班費的標準應當是按照300%的工資計算。
5月2日至5月5日,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如果事后不予調休,應當支付200%的加班費。事后組織調休,那么不需要支付加班費。
如果說加班還要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分別給予300%或200%的加班費。
五一節5天全部加班,又不調休,應當支付11天的日工資。
加班費的日工資標準是按照月工資÷月計薪天數計算。我們每月的計薪天數實際上是21.75天。這是按照一年扣除104個休息日計算的,法定節假日是不用工作,也要發放工資的,所以也要計算計薪天數。因此全年計薪天數就是261天,除12的結果是21.75天。月工資是5000元,那么每天的工資待遇大約是230元。
所以,五天的加班費是2530元。
今年的情況非常特殊
2月份由于新冠疫情的影響,很多用人單位實際上正常復工時間是在2月10日以后,有的用人單位甚至放了一兩個月假。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待崗,應當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支付待崗工資。
可是,大家都知道休息日是可以調休的。調休一般不需要勞動者的允許,只需要單位的規章制度就可以。所以,很多單位就單方面的將后面的休息日調整到春節后進行休息。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只需要支付正常工資就可以了。調休的工資也就是說在節后的“待崗期間”已經支付過了。
比如說,5月2日至5月5日等休息日被調整到2月3日至2月6日 ,當時2月份用人單位已經支付了正常工資的話就是合法的。5月份雖然我們被“加班4天”,但是一分錢的工資報酬都沒有。
雖然有一點不合常理,但是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大家應該眾志成城,共同克服難關。現在實際上還有一些企業和勞動者無法復工呢。
不過,為了保障勞動者休息的權益,按照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的標準工作時間是每周40小時,用人單位至少要保障勞動者休息一天。也就是說,無論是調休還是加班,至少每周要保障勞動者有一天的休息時間。所以,用人單位如果安排勞動者5月1日到5月5日連續加班,中間沒有休息的話,這樣肯定就是違法的了。
我還是繼續在家,不旅游,不走親訪友。每天早晚出去走走,其它時間在家唱歌、彈琴、做操、跳舞、刷頭條,吃飯睡覺做衛生。因為疫情剛過,還有一些潛在風險,所以還是盡量不聚眾,不到處亂跑,安分守己在家里,等到全球疫情徹底控制了再隨心所欲的天南海北到處游。
按照青島市人社局的政策解讀,今年的五一四天小長假,加班費的計算是:五一當天是國家法定節假日,工資按三倍計算,其他兩天是調休來的,還有一天是周末,工資是按兩倍計算的。按照這個計算方式,假如平均的日工資是200元,五一當天可發600元,其他三天每天400元,五一四天總計1800元,除過正常工資,多發了1000元。
青島市的政策解讀,是依據《工資支付規定》中的條款中的內容規范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安排勞動者在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按規定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日常加班是以調休為優先選擇的,可以選擇調休也可以選擇加班費。新《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了公務員加班費的發放,終于機關事業單位加班,也可以正常領取加班費了,相信這一消息對體制內的工作人員,是極大鼓舞。公務員有,參公人員有,事業人員肯定也會有相應的政策出臺。
這應該從你的基本工資╳3倍或4倍來計算,算出來是多少就是多少。謝了。
……自由自在的生活,人生之旅美好的時光。工資金錢是一種游戲規則,不必刻意去追求。熱愛生活熱情工作,人與自然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