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合作社屬于什么經濟類型_農民專業合作社屬于什么性質?
特邀律師
朋友們好!農信社,是最基層的集體性資金互助機構!不僅歷史悠久,在全世界范圍內也有許多類似的信用合作社!明確的講:目前農信社屬于股份制準金融機構!工作性質與銀行類似,主要有日常的存取款,區域范圍內的信貸金融活動等!目前正向農商銀行,村鎮銀行轉制!
下面有朋友具體介紹一下:
首先,農信社成立較早,解放之初即已成立!當時主要由農民自愿入股。社里的干部由社員選出!通過金融信貸為社員生產提供服務服務。其實就是合作社的性質!之后歷經多次變更,經歷過由生產大隊,公社管理,農業銀行托管,人民銀行托管…直至目前逐漸規范為股份制!即由股東,包括一些地方鄉鎮政府,企事業單位,個人股東入股成立!目前信用社逐漸在向商業銀行轉變,例如一些改制早的地區,已經逐漸由信用社,改制為農商銀行,村鎮銀行等等!
第二,農信社股權相對較為分散,少有具體統一的組織!農信社的組織結構與其它銀行的上下級組織不同!多數農信社以股權結構為聯系紐帶,屬于地域性相對獨立的金融機構!不同地區信用社與信用社之間,少有直接的上下級或同級關系!只是名稱相似或一樣吧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目前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農村信用社逐漸向農商銀行,村鎮銀行轉變,那么日常工作也與銀行類似,主要以吸收存款,發放相應貸款投資理財,為區域內的農民朋友,工商人士提供金融服務為主業。主要的崗位由柜臺營業人員,管理人員,營銷人員,專業人員等組成!
農信用社是最基層的相對獨立的金融結構體,與廣大農民朋友是魚水關系!它的成長與發展和農民朋友的支持幫助是分不開的!同時國家也大力扶持這樣的基層金融機構!總體上,在信用社工作較為穩定!收入處于平均水平,日常上班按部就班即可!
許多朋友都與農信社,有過資金往來,打過交道,有豐富的經驗,歡迎將您的好經驗和朋友們分享,共享多贏!
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法人資格的新興市場主體。稅務登記屬于企業(屬于單位納稅人稅務登記中的其他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稅務登記在審批大廳國稅局窗口辦理,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
4、會計證、會計身份證、投資人身份證。
5、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6、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
合作社簡單來講屬于特殊企業,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在全球已經有有一百多年發展歷史,并在世界各國的國民經濟各行業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在農業領域發揮了關鍵作用,像著名國際農企佳沛、新奇士、恒天然背后都是農戶聯合起來的合作社組織在主導運營。我們國家自2007年出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來,合作社數量持續增長,合作社總數2018年已經超過210萬家。為了更好促進合作社的規范運營和創新發展,2018年7月起,新修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又正式實施。目前而言,合作社在農業農村領域發揮了非常重要作用,已經成為新型經營主體種的關鍵力量。當前,雖然有一些地區一些合作社的發展存在這樣那樣問題,但這并不能否定合作社已經在并將持續會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種發揮主力軍角色。
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林牧專業合作社是作為生產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一種經營類型,“合作社+基地+農戶”又是由這種生產經營類型派生出來的運營模式。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四種類型。以生產、再生產環節為標準,可以將合作社分為四類:一是生產類合作社:即從事種植、養殖、采集、漁獵、加工、建筑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二是流通類合作社:從事推銷、運輸、購買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三是信用類合作社: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四是服務類合作社: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 (二)“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的架構。農戶以合作的方式,生產、銷售同樣的產品,聯合采購生產資料和技術服務,甚至自己發展一些初級的加工生產,通過合作來形成相對大的生產經營規模,加強自己討價還價的能力,提高產品銷售價格,降低生產資料采購價格,更方便地獲得技術服務,從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個現實的選擇。這就是“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新型生產經營模式。這個運營模式的基本架構就是“合作社、基地、農戶”的良好互動。 “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的基本架構:以羅田錦秀林牧專業合作社為例,合作社主要負責產品銷售,基地負責繁育種羊和防疫工作,農戶則負責養殖。基地免費發放種羊給農戶喂養,統一生產標準,提供技術支持,并負責整體回購,解決農民賣羊難的問題。在這個基本架構下,該合作社進一步創新了利益聯合機制,對于有山林資源,并且建起了羊舍,想進行規模化養殖的農戶,合作社免費指導標準建設、種羊品改,負責技術和回收;對于想養羊而資金不足的農戶,合作社與銀行接洽,幫助融資貸款,并爭取扶貧貸款。 (三)“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的特點。這類模式合作社一般都有一定數量的生產基地,合作社通過生產基地,指導農戶生產,并按標準收購或代銷社員產品。零成本、包銷售,這種發展模式讓農民受益匪淺。歸納起來,這種模式主要的特點有三點:一是適合種植、養殖等生產類合作社的運營。這種模式,通過基地的種植、養殖、生產,能夠很好地把合作社與農戶結合起來;二是適合規模化生產提高品牌效益,通過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品種改良、統一技術培訓,統一生產質量,該模式容易擴大產業規模;三是解決了農戶的后顧之憂,農戶基本不需要投入什么成本,基地的種苗統一采購,質量好、價格合理,產品賣不出去時可以賣給基地和合作社,銷售上沒有后顧之憂。 三、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尚屬起步階段,引導、支持、規范其發展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各級政府各部門同心協力,積極引導、規范,才能不斷促進其健康發展。 (一)高度重視,政策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當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生事物,迫切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扶持和引導,促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更高層次發展。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準確把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方向,圍繞工作目標,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合作意識。進一步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其《實施辦法》普及宣傳,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用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引導更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引導更多的組織和能人帶頭領辦,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斷提高發展水平。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確實落實配套金融、稅收等優惠政策,讓農民切實享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越性。 (二)堅持原則,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自己的組織,必須確保農民在專業合作社中的主導地位,堅持為農民群眾服務,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實現專業合作社與會員的共同發展。在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上,不搞行政命令,要按照“適度發展,在規范中促進發展,在發展中逐步規范”的指導思想,認真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工作。同時,要對現有使用“合作社”字樣的其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名稱進行清理規范。 (三)樹立典型,示范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同于傳統的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它是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突破社區界限,由農民自愿組建的互助性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政府應當采取引導和扶持的方法,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以典型示范推動其發展。推出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先進典型,總結推廣他們的做法和經驗,帶動更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四)借助外力,加速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只有借助龍頭企業等外力的推動,才可能更快更好地發展。因此,大力發展以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為一體的龍頭企業,尤其是有一定規模的大型龍頭企業,對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借助這些市場開拓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水平高、對農產品吞吐量大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就可以解決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的難題。